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中或中职阶段在省级(限安徽省)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第十三条符合本章程第八章第二十条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4月16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在与原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内免试录取。经查实有在申报免试材料中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者,将直接取消报考我院今年自主招生资格,并报省厅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申请免试入学中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或注销毕业证书,由此产生的后

第三条符合本章程第九章第三条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3月25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免试录取。经查实有在申报免试材料中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者,将直接取消报考我院今年自主招生资格,并报省厅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申请免试入学中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六条同时符合本章第四条、第五条的学生,可参加我院今年的自主招生报名。

第八条当年录取并按要求准时办理报到手续的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报名申请转专业。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2.学院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3.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第三条符合本章程第九章第三条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3月25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免试录取。经查实有在申报免试材料中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者,将直接取消报考我院今年自主招生资格,并报省厅有关部门做出严肃处理。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申请免试入学中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直接入学:①有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职毕业生。②在设区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获得前6名,免于参加综合素质教育测试,可直接录取我院相关专业学习。若免试人数超过计划数。如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报名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酌情调整计划。第九

第三条符合本章以上条款之一的学生,均可参加我院今年的自主招生报名。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试,我院将直接录取。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者。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4.高中或中职阶段在省级(限安徽省)以上技能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试,我院将直接录取。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者。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4.高中或中职阶段在省级(限安徽省)以上技能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试,我院将直接录取。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者。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4.高中或中职阶段在省级(限安徽省)以上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