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1-传真:0751-电子邮箱:学校网址:招生网址:

第二十二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应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励金。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韶关学院2011年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2020年韶关学院攻读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须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第十五条本科在第二批本科A线录取,专科在第三批专科A线录取。

第十五条本科在第二批本科A线录取,专科在第三批专科A线录取。

第十五条本科在第二批本科A线录取,专科在第三批专科A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