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从事本专业相关职业活动所需要的方法能力、社会行为能力和创新能力;
(2)具备获取新知识、不断开发自身潜能和适应知识经济、技术进步及岗位要求变更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备将自身技能与群体技能融合以及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自主创业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安心生产第一线,严格认真,求实守纪的敬业精神;

(5)通过对专业的理论与实践知识学习、具备并取得界内设计师资格证书。

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依据和说明(一)制定依据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建议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司函【2011】158号关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制(修)定的要求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制订高职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性意见》以及《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2)具备获取新知识、不断开发自身潜能和适应知识经济、技术进步及岗位要求变更的能力;

(5)具有掌握新知识、新技术的自学和继续学习及自主创业的能力;

(二)能力结构1、基本能力(1)具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去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具备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3)具备运用外语进行简单会话,能够阅读本专业外语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译能力;(4)具备利用计算机常用软件进行文字和信息处理的能力;(5)具有掌握新知识、新技术的自学和继续学习及自主创业的能力;(6)具有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和

(1)具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去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备将自身技能与群体技能融合以及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自主创业的能力;

(6)具有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和人际交往及企业管理能力;

(1)具有从事本专业相关职业活动所需要的方法能力、社会行为能力和创新能力;

4、专业拓展能力(1)具有从事本专业相关职业活动所需要的方法能力、社会行为能力和创新能力;(2)具备获取新知识、不断开发自身潜能和适应知识经济、技术进步及岗位要求变更的能力;(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4)具备将自身技能与群体技能融合以及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自主创业的能力;(5)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安心生产第一线,严格认真,求实守纪的敬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