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条招收项目[注]加“★”项目为紧缺项目。

第三条招收计划 50名,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一条招收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音乐、舞蹈、表演类,以及美术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4、话剧表演与主持人 (1)朗诵片断; (2)话剧节选或小品表演。 [注]主持人项目的考生,须增加模拟主持内容。

第四条申请条件 凡参加2010年度北京大学艺术周或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艺术水平测试并获一级证书(紧缺项目可降低要求至二级证书)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注]紧缺项目详见附件一

第七条相关说明 (一)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如发现考生所提供艺术评审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二)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应到艺术教育中心报到注册,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并参加艺术教育中心组织的艺术训练、演出和比赛等有关活动。 (三)为保证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条件、操作程序及录取结果将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若教育部及

(三)考生完成报名后将以下书面材料一并寄予我校:1、《中山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2、个人陈述(学生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我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5、音像资料(内容与规格要求详见附件一)。上

1、学生将艺术特长项目拍摄并制成VCD/DVD光盘(限时10-15分钟);[注]光盘制作要求为视频模式,且学生应提前测试可否顺利播放,切勿制作成CD及mp3格式。[注]光盘制作要求为视频模式,且学生应提前测试可否顺利播放,切勿制作成CD及mp3格式。

1、考生将艺术特长项目拍摄并制成VCD/DVD光盘(限时10-15分钟);

1、考生将艺术特长项目拍摄并制成VCD/DVD光盘(限时10-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