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制定特长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特长生专业考试;

(3)组织学校考查科目的考查和等级认定,协助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统一考查科目的考查;

(7)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全市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4)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的认定,整理考生档案,组织毕业生报名与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7)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1、第一志愿报考市一中、市二中的考生到市教育局原教育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3)录取:高中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自主招生计划,原则上根据考生2008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自主录取。

(1)成立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并落实东营市招生政策,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3)指导、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2)编制所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