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我校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等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采用“2+1+1”的协同培养模式,学生按照培养模式规定的时间,分别在我校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并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我校与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等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采用“2+1+1”的协同培养模式,学生按照培养模式规定的时间,分别在我校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就读,并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

2018年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发放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于2013年3月22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校2013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于2014年3月24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校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学校审核通过,适用于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于2012年3月1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校2012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佛科院教〔2001〕8号文同时废止。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招生办。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二○○七年九月十四日主题词: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佛科院教〔2001〕9号文同时废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二○○七年九月十四日主题词: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