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①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

(二)报名办法目前各地情况不太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从20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

第六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第八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五)取得博士学位。

第五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取得初级资格。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一)助理会计师:大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二年;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满四年;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职务满五年。(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可聘任会计员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会计师职务。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

第四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啦。

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啦。

3、经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①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