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获得“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2011年11月由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学校”。先后荣获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全国关工委授予“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工教育示范点”、“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习基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文明风采”竞赛优秀组织奖;两次荣获中共贵州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全省文明单位”和中共遵义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全市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