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由国家举办、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制为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12月,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2013年9月,第一届研究生正式入学。2
社会工作学院一、社会工作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社会性别意识、公益意识,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遵守专业伦理,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素质和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在社会工作相关领域(尤其是妇女、儿童、家庭、学校、社区、医务等领域)提供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管理的知性高雅的应用型女性人才。专业特色社会工作
法学院一、法学培养目标法学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较高人文素养、适应多领域需要的、具有较强社会性别意识、公益意识和创新意识、具备丰厚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服务于社会的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女性法律职业人才。本专业培养的学生不仅能够较熟练地运用法律处理各类法律事务,而且能够用社会性别视角分析问题,具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业特长。专业特色法学专业是我校的优势特色专业,也是“
一、《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编写,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二、专业领域书目妇女服务领域:《妇女社会工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张李玺主编,2008年09月出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组编。妇女维权领域:《妇女法学》,法律出版社出版,2015年出版,李明舜,林建军主编。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
一、学校简介中华女子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创办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学校迁址并启用现校名。1996年,学校开始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学校由成人高校转制为普通高校。2019年,学校正式加挂“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学校
管理学院一、人力资源管理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女性学、法学以及教育学等理论基础,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工具与基本技能,洞悉女性人才特点及其成长规律,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擅长女性人力
文化传播学院一、汉语国际教育培养目标该专业具有扎实的办学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培养学生具备汉语语言和文化知识,具有熟练的以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良好的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符合国际汉语教师职业、孔子学院建设及汉语国际教育与推广工作要求;培养具有在国内外各类学校、新闻出版机构、文化管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及中外文化交流工作的女性人才
艺术学院一、服装与服饰设计(统考)培养目标本专业根据服装行业对创新与应用并重的需求和发展趋势,旨在培养学生的创造性的设计思维,突出科技与艺术、时尚与健康、可持续与包容的专业设计理念,结合现代化教学方法与手段,注重学生独立解决问题与原创设计实践的能力训练,不断拓展本专业与企业的紧密合作,以专业教学和企业研发的紧密联系为辅助,强化学生的设计实践能力,发掘学生的创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一、学前教育普通高职、北京市专科提前批(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既具备一定的艺术素养和教育技能,又具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应用型高职专门人才。(二)专业特色秉承“教以学前,育以社会”的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以教学为中心,强调学生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协调发展,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实践工作技能,成为合格幼儿教师。(三)课程设置学前儿
女性学系一、女性学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和男女平等意识、公益意识,拥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掌握女性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妇女发展状况以及与妇女有关的法律政策;具备从性别视角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并运用调查研究方法与技术的能力、具有管理社会与服务社会的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