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认定与测试:总分20分。1.特长项目及赋分办法:项目等级分值备注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个人一等奖20分限浙江省教育厅组织,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个人二等奖团体一等奖15分个人三等奖团体二等奖10分团体三等奖5分文艺比赛地(市)级三等奖或前三名及以上10分限教育主管部门主办赛事,仅限声乐、器乐、舞蹈个人项目,经现场测
各位考生:根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提前招生章程》第五章第十七条规定,符合素质特长加分项目的考生可申请不超过20分的素质特长记分。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素质特长认定小组评审,现将素质特长材料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本公示从2022年4月1日开始,至4月3日12:00截止,公示期内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招生部门反馈,学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试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2]31号)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确保实现“不因考试组织引发疫情传播,不因疫情防控影响考试招生”的总体目标。为统筹做好我院2022年提前招生综合素质侧试和疫情防控
各位考生:我院于4月10日上午进行了2022年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模拟考试,目的是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熟悉“小艺帮”及“小艺帮助手”软件,更加清楚4月16日综合素质测试的基本流程。从模拟测试的结果看,尚存在以下问题,请广大考生引起足够重视。1、4月16日测试当天,考生务必在13:30分候考前完成场地的布置,横屏架设好“双机位”,主机和辅机都要按要求在小艺帮软件
各位考生:我校2022年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已于4月16日顺利结束。经评审、复核等环节后,现将测试成绩予以公示:1、考生登陆到我校提前招生管理系统(https://tqzs./)凭高考考生号和身份证登陆,在“成绩查询”菜单中查询测试成绩。2、考生测试成绩公示时间为4月20日―4月23日下午3点,考生若对测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将要求核查分数的申请通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三位一体和提前招生工作部署会的精神,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经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式调整为线上远程测试,具体方案将于近期公布,请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特此公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三位一体和提前招生工作部署会的精神,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经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式调整为线上远程测试,具体方案将于近期公布,请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特此公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根据《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素质特长项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实无问题的考生将获得2018年提前招生素质特长项相应分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问题。以
2017年提前招生考生素质特长测试通知1、考生报到时间:2016年4月14日12:30-13:00考试时间:2016年4月14日13:00-16:002、测试及报到地点职业技能类和证书类:【东校区风雨操场】体育类:【东校区风雨操场】3、准考证打印地点:【西校区B座114办公室】4、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及获奖证书原件进入考察,体育类考生由场外工作人员按顺序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和《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