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州城市学院报考指南
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兰州城市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行,依法规范招生流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童程。第二条本童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
各位考生: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兰州城市学院报考点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具体要求作如下说明,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一、报名确认对象兰州城市学院报考点(
2022兰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为做好兰州城市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及计划(学校代码:10737)序号本科专业大类本科院校二级专业(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元/年)备注1公安类社会工作303022年483800思想政治教育305032年538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探索培养应用型复合人才,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2022年我
一、学校简介为庆祝“五一特惠课,各专业畅学”,兰州商业会计学校推出会计初级习题冲刺班+集训营、会计初级实验班、会计初级通关班、会计中级实验班、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双证班、兰商就业无忧班等面授、网授精品课程,预约报名已经启动,我们邀您一起参加兰州商业会计学校“五一特惠课,各专业畅学”课程优惠活动。主要培训科目: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为做好我校2022年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学校代码:10737)附注:1.学费入学时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 2.招生人数达不到独立成班要求的将进行插班教学; 3.招生计划数如有变化,以省上终公布计划为准。 二、招生对象、报考方式、考试方式、网上报名及
一、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纸质高考档案(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县(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一律不予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前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到我校招生就业处书面请假(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二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一、考试科目与方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一)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二)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学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
一、单考单招录取已经参加2022年我省高考或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可参加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录取。二、考试科目与方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一)文化素质1.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