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17号)精神,省招办制订了《2021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资格审核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20〕42号)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1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畅通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衔接渠道,更好地满足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考生信息采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信息采集工作安排(一)信息采集对象我省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的普通专科在校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大学生士兵,拟参加我省2021年“专升本”
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专升本正式文件已下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所有考生填写《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名表》,由辅导员、学院填署审核意见;2.符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填写《河南省2021年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表》,并提供贫困档案相关证明;3.符合退役军人相关条件的考生填写
根据《河南省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17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实施“2021年专升本专项计划”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项计划对象我校普通高校2021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毕业学院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更好地满足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接受本科阶段教育的愿望,经研究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附件2: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报考专业与考试科目对照表专业代号本科专业名称考试科目代号专业基础考试课程01经济学01经济学02经济统计学经济学04金融学经济学06投资学经济学07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08法学02法学基础14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15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17学前教育教育学、心理学18小学教育教育学、心理学19
郑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文件郑招办〔2017〕号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招办,各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豫教学〔2017〕157号)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招普〔201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口招收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通知》(教学[2015]105号)精神,我办制定了《201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报名 2015年普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高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口招收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通知》(教学[2016]120号)精神,我办制定了《201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