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2021-03-19 10:04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组织领导
  • 二、报名条件
  • 三、录取原则
  • 1.录取原则及录取专业
  • 2.学校各专业录取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3.已录取的考生,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
  • 4.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
  • 四、单招专业及分专业计划数
  • 五、填报专业志愿方式
  • 1.填报志愿
  • 2.面试费
  • 3.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专业志愿填报,视为..
  • 七、评价办法
  • 八、网络远程面试办法
  • (一)硬件与环境
  • 1.考生需要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面试
  • 2.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面试
  • 3.面试期间视频背景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
  • 4.面试期间应有通畅的网络环境保障,所有..
  • 5.考生面试着装大方得体,符合学生要求。
  • (二)软件与平台
  • (三)面试安排
  • 1、考生请于4月2日中午11
  • 2、3月26号-4月2日,各位考生到我校..
  • 3、时间
  • 4、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5分钟等候远..
  • 5、每个考生远程面试结束,考官评分,再由..
  • 九、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 十、咨询方式
  • 十一、收费标准
  • 十二、申诉渠道
  • 十三、监督机制
  • 十四、附则
  • 1.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
  • 2.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 3.本章程由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哈尔滨市政府所属的市属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2009年被黑龙江省教育厅评为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领导监督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始进行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为做好2021年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组织与实施,成立宣传组、财务组、招生组、录取组、考务组、保卫组、后勤组,各司其职。凡单独招生面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报名条件

高中、中职(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试。

报考我省单独招生的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须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报中心下的参加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面试,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考生根据所报院校相关要求,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凡被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及录取专业:遵照省考试院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我校根据远程网络面试情况,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考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按专业优先的原则,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考生单独招生考试总分相同,以远程面试中的专业认知、职业道德成绩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将不予录取。

2.学校各专业录取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省考试院要求,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取体检表,按所在地招考办要求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咨询高考报名所在地招考办。

3.已录取的考生,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一致。

四、单招专业及分专业计划数

  专业目录以国家新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分专业计划数以黑龙江省教育厅和黑龙江省招考院终批复为准。

五、填报专业志愿方式

1.填报志愿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

2.面试费:无

3.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专业志愿填报,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单独招生报名。

七、评价办法 

我校2021年单招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评价。

远程面试内容:分为文化基础、专业认知、思想道德觉悟、职业道德四项内容。

评价标准:每项面谈内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八、网络远程面试办法 

(一)硬件与环境

1.考生需要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面试。主设备用于网络远程面试答题,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带有外接摄像头的台式电脑),设备配有音质清晰的麦克风,位于考生正前方。辅助设备用于拍摄考生考试环境,推荐使用带有摄像功能的手机(或平板电脑),位于考生侧后方。考生也可使用两部具有摄像功能的手机(或平板电脑)分别作为主、辅设备。主设备拍摄考生正面,需保证考生头部、肩部及双手出现在画面中间位置;辅助设备要能清晰覆盖考生及考试终端的周围环境,确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一直在视场范围内。

2.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面试。面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不允许出现其它声音,如果出现由他人替考或助考情况,一律按作弊处理。

3.面试期间视频背景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更换视频背景。考生答题设备的视频、音频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音频质量清晰,声音流畅。

4.面试期间应有通畅的网络环境保障,所有设备应连接电源或电量充足,以防出现中途断电、停机现象。面试过程中应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5.考生面试着装大方得体,符合学生要求。

(二)软件与平台

面试平台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请各位考生于4月2日前在https://meeting.***/download-center.html下载并完成主、辅设备的腾讯会议客户端安装,熟悉平台基本功能与使用流程。

()面试安排

1、考生请于4月2日中午11:30开始按照指定腾讯会议号及密码进入参加网络模拟测试。具体的会议号码及密码会在4月1日前官网公布。

2、3月26号至4月2日,各位考生到我校官方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签字确认,在远程面试时连同身份证件一同出示,并妥善保管好《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到时上交学院存档;

3、时间:2021年4月3日8:30开始;

4、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5分钟等候远程面试,结束后,根据考官要求,及时退出考场。缺考考生成绩视为0分,不予补考和其他成绩认定。

5、每个考生远程面试结束,考官评分,再由成绩统计员计出后的成绩,并录入成绩表内,考官负责人和统计员签字上交到教务处和招生办各一份。

九、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能否调整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正式批复为准。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51-82916666 82927377 82916869

招生网址: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新华开发区城市学院(邮编:150317)

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乘103路汽车到红旗大街站换乘337路汽车到城市学院下车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37号)文件执行。

十二、申诉渠道

考生对面试成绩或录取有疑问的,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应相关问题,并可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登记查分。联系电话:

十三、监督机制

单独招生面试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过程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实施“阳光工程”。学院纪委全过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督导组的督导检查。

十四、附则

1.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3.本章程由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3月17日


原标题:2021年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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