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收费标准、联系电话、录取结果)

2021-06-08 09:43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 第二条学校中文全称
  • 第三条学校性质
  • 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高校招生“阳..
  •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
  • 第六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第七条学校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
  •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通过湖北..
  • 第九条学校在省
  • 第十条学校在各省招办投档名单中依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录取
  • 第十一条调档比例按各省
  • 第十二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
  • 第十三条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退档
  • 第十四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
  • 第十五条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
  •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
  •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
  • 第十八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绿色通道”
  •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
  • 第二十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
  •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各省
  • 第二十二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
  • 第二十四条单独招生和扩招章程另行制定。
  •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
  • 第二章组织机构
  • 第三章招生计划设置
  • 第四章录取
  • 第五章入学及其他
  • 第六章附则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119

学校办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关山校区),邮政编码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鲁巷校区),邮政编码430074。

第三条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举办方:湖北省人民政府。

现设有36个招生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招生政策 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设置

第七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编制分省、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通过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zs.***.cn)和各省的官方渠道对外公布。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级招办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招办投档名单中依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录取。学校各专业招生不设男女生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一条 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比例执行,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相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不退档。

 

第五章 入学及其他

第十四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向学校招生就业处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因素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需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到入伍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征兵办公章后,按时到招生就业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生退伍后2年内,持当年录取通知书及《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征入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和学校网站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向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推行国家助学贷款等制度,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确保学生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

学校网址:http:// www.***.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 zs.***.cn

联系电话:(027)87588880,87588821,87588921

传真:(027)87587800

微信公众号: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官方QQ:

第二十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相悖,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27-87588846。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和扩招章程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

原标题:2021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其它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500-1000元/年。

2021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按照育厅门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渝'也『(鄂教职成(2021)2号)要求,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学校扩招坚持质量型招生,服务湖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为湖北

2021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中文全称: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4119学校办学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关山校区),邮政编码430074;湖北省武

2021年湖北体育职业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1〕2号)要求,湖北体育职业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2021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1〕1号)要求,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总

2022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赴考须知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赴考须知各位考生,欢迎报考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为方便大家应考,请仔细阅读本须知。一、防疫要求考生赴考前请提前准备好考试期间所需要的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消毒纸巾等防护物资;赴考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校时考生出示通信大数据卡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健康码绿码。市内考生,出示72小时内核

2022年湖北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湖北医药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北省及鄂、豫、渝、陕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学校成立于1965年,原名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1977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1995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6年首批一次性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合格评估,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2

2022年湖北美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北美术学院(英文名称HubeiInstituteofFineArts,国标代码10523

2022年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湖北经济学院于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日益完善,建有“现代服务业”“区域经济发展与碳中和”“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3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和1个法学省级优势特色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

2021年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湖北高职扩招招生章程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1〕2号)要求,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