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峡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分数线、收费标准、招生计划)

2020-06-10 11:38  三峡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
  •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
  • 第三条 学校为中央与湖北省共建公办全日制..
  •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三峡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
  •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监察部门监督下进..
  •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
  • 第十条 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
  •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 第十二条 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年..
  • 第十三条 英语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法语限招..
  • 第十四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对于各省..
  • 第十五条 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原则
  •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 第十八条 英语、日语、法语专业文理兼收
  • 第十九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
  •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原则同普通文..
  • 第二十二条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 第二十三条 在湖北普通文理类考生中实施“..
  • 第二十四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
  •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其入学资格..
  • 第二十七条 学校继续对我校录取的优秀新生进行奖励
  •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
  •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
  •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
  •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 第三章 录取规则
  • 第四章 其它
  •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三峡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英文全称: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国家标准代码:11075。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邮政编码:443002。

 

第三条 学校为中央与湖北省共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是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3个学科被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汉语言文学7个专业被列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现设置有本科专业7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26 个,硕士专业学位点27个。学校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学科门类齐全,水利电力特色与优势明显、综合办学实力较强、享有一定社会声誉的综合性大学。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三峡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组成的三峡大学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隶属招生及就业指导处)为学校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及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 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学校依据相关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三条 英语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法语限招英语、法语语种考生;日语限招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学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对于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五条 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原则:

 

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标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专业志愿因专业计划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学、设计学类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音乐类、舞蹈学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男生不得低于170厘米。

 

以上各专业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术科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依次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英语、日语、法语专业文理兼收。填报英语、日语、法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所在省外语总分的70%。外语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口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该省未测试口语,则按照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九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原则上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录取后不得调换专业,该专业教学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考生必须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高考成绩应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并通过教育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公示。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原则同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

 

第二十二条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关爱和激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精神,对2020年录取到我校的湖北省(含援鄂医疗队)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发文确定。

 

第二十三条 在湖北普通文理类考生中实施“志满意得”关爱计划,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其高考文化成绩超过我校投档线5分及以上,完整且不重复的填满了6个专业志愿,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不调剂至未填报的专业。

 

第二十四条 凡填报我校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标准执行。此外,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色弱受限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类、材料类专业色盲受限。

 

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其 它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的,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继续对我校录取的优秀新生进行奖励。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及有关代收费用。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     邮政编码:443002  

 

电话:0717-6392282、6392665          传真:0717-6394425

 

网址:http://www.***.cn      E-mailzbb@***.cn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三峡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0年三峡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普通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序号报考专业专业代码专业计划学费标准(元/年)1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临床医学100201K40180007护理学工程造价财务管理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将通过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2022年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本科招生专业介绍

1.水利水电工程(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作为国之利器的传承人及建设者,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水利事业相关行业领域及部门从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同时专业人才知识体系及应用技能的构筑也兼顾相近或相关的大土木工程领域。就业面向:(1)考取硕士研究生、公务员或事业编制;(2)进入工程建设行业领域的建设、勘察、

2022年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14258  2、办学性质: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类型:学历教育  4、办学层次:高职  5、学制:三年  6、证书发放:学生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认证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7、学校地址

2022年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2〕5号)精神,结合我院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一)招生对象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2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2.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相关处

2021年三峡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三峡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英文全称:ChinaThreeGorgesUniversity,国家标准代码:11

2022年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于2000年5月25日合并组建。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在全国(含港澳台)一本招生,面向全球招收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

2022年三峡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于2000年5月25日合并组建。1996年开始举办硕士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在全国(含港澳台)一本招生,面向全球招收本科、硕士和博士。三峡大学坐落于“屈原昭君故里,世界水电名城”宜昌,是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

2022年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专科招生专业介绍

1.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科学制三年)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中小型水利水电枢纽和河道治理工程的勘测、施工的基本技能,能在水利、水电部门从事勘测、施工等工作的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特色:(1)共享本科师资,可与本科生一起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2)可直接进行本校专升本升学考试。主要课程:工程力学

2022年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学位类型拟招人数学制年学费(元)备注全日制拟招191人081500水利工程01水文学及水资源02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03水工结构工程04水利水电工程05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06生态水利学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12水力学学术型5538000复试笔试科目:01方向:水文学原理02-03、06方向:水工建筑

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茶艺与茶文化专业技能考试大纲

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茶艺与茶文化专业技能考试大纲(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一、考试性质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茶艺与茶文化专业技能考试(含专业知识笔试、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相关专业毕业生的选拔性考试,茶艺与茶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