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普陀区新村路435号
  
三、招生层次
  
■ 高职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主任由承担招生第一责任的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指导下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开展、行使主要决定权,组长由承担招生主要责任的分管校长担任;教务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教务处分管领导作为招生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和计划(含保送和免试):
    
|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和计划(含保送和免试): | 
| 专业 | 招生计划 | 
| 高中(中职)毕业生 | 退役军人 |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 | 
  | 
  | (第三类) | 
| (第一类) | 
  | 
  | 
  | (第二类) | 
  |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90 | 5 | 5 | 
| 环境艺术设计 | 90 | 5 | 5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90 | 5 | 5 | 
| 汽车电子技术 | 90 | 5 | 5 | 
| 无男女比例限制,走读或住校。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37号)关于高职扩招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可报考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测试日期:10月11日
  
测试地点: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水产路2859号)
  
测试科目: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测试时间以志愿填报时所选时间段为准。
  
十二、录取规则
  
一、 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三等奖(含)以上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中职毕业生可获得我校相关专业的保送资格。
  
二、 作为录取依据的测试总分(满分400分)=统一文化测试(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满分300分)。
  
三、 统一文化测试计分方式
  
第1类考生  | 第2、3类考生  | 
取得高中(中职)毕业证书:免试(计为100分) 无高中(中职)毕业证书者,提供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数外学考成绩: 3门均合格:免试(计为100分) 1门不合格:90分 2门不合格:80分 3门不合格:70分 无学考成绩:70分  | 免试(计为100分)  | 
  
四、职业技能测试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包括自我认知、时事政治、专业通识、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协作,满分为300分。
  
五、取得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关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可免试职业技能测试,计为300分。
  
若免试考生超过计划数,则按照免试考生证书等级、颁证机构、专业相关性从高到低排序,免试生资格由学校专家组认定。
  
六、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文化测试成绩。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高职专业 75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   100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200元,收费依据:[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校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13276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cn
  
招生办官网:zsw.***.cn
  
咨询电话:021-64038240
  
十七、其他须知
  
一、保送及免试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16日-17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zsw.***.cn),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9月24日官网公布资格名单。
  
二、报考普通批志愿的考生可于9月30日15:00起登录http://zkz.***.cn:8087/网站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信息准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