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省普高录取分数情况(省控线:文160分,理160分)

2020-03-12 14:40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1.我院2019年内蒙古省普高录取分数情况(省控线:文160分,理160分)
    序号招生大类专业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数高分低分平均分
    1文科建设工程管理357343350.0 
    2文科工程造价434402418
    3文科给排水工程技术(环境污染控制与管理)402348375
     文科室内艺术设计417408412.5
    5文科园林工程技术368345356.8
    6文科建筑设计422356389
    7文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63359361
    8文科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388370379
    9文科人力资源管理404371387.5
    10理科建筑工程技术(BIM设计与应用)2335315325
    11理科建筑工程技术(国际工程方向)(中加合作)2322295308.5
    12理科建设工程管理3278246262
    13理科工程造价2311310310.5
    14理科给排水工程技术(环境污染控制与管理)0


    15理科室内艺术设计2374317345.5
    16理科园林工程技术4289256272.8
    17理科建筑设计2345325335
    18理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3295244261

    合计:
    4040


    原标题:2019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省普高录取分数情况(省控线:文160分,理160分)

2019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省普高录取分数情况(省控线:文160分,理160分)

1.我院2019年内蒙古省普高录取分数情况(省控线:文160分,理160分)序号招生大类专业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数高分低分平均分1文科建设工程管理22357343350.02文科工程造价224344024183文科给排水工程技术(环境污染控制与管理)22402348375文科室内艺术设计22417408412.55文科园林工程技术44368345356.86文科

2021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省普高录取分数情况

序号招生大类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录取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1文史市政工程技术文史建设工程管理文史工程造价.84文史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35文史建设工程管理(BIM设计与应用)2230o2182596文史环境工程技术.57文史建筑设计.58文史人力资源管理.39理工建筑工程技术理工建筑工程技术〈工业化设计与管理).711理工建筑工程技术(结构鉴定与加固技术).712

2019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省普高录取分数情况

序号招生大类专业招生计划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1文科建设工程管理文科工程造价文科给排水工程技术(环境污染控制与管理)文科室内艺术设计.55文科园林工程技术.86文科建筑设计文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文科文秘(建筑文秘与裆案管理)g文科人力资源管理.510理科建筑工程技术(BIM设计与应用)理科建筑工程技术〈国际工程方向)〈中加合作).512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理科工程造价

2020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省普高录取分数情况(图)

2021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普高录取分数情况

序号招生大类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录取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1历史市政工程技术历史建设工程管理.73历史工程造价.34历史给排水工程技术历史环境工程技术.56历史建筑设计历史城乡规划历史人力资源管理.89物理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2o10物理建筑工程技术(工业化设计与管理).511物理市政工程技术2o12物理建设工程管理1113物理建设工程监理2014物理工程造价.81

2021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普高录取分数情况(图)

2021年浙江理工大学普通类分省录取分数情况

序号省份批次/段次科类高分低分平均分省控线1浙江1综合改革.504952安徽1理科.854881文科.465603北京1综合改革.674004福建1历史类.004671物理类.264235甘肃1理科.424401文科.005026广东1历史类.784481物理类.024327广西1理科.924871文科.005308贵州1理科.114561文科.605569

2021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普高录取分数线(图)

2019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普高录取分数情况(图)

2022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赋分公示

各位考生:根据《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有关规定,经考生自愿申报,学校专门组织素质特长审核会议,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验、评议及赋分,现对符合素质特长赋分考生材料进行公示(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的、不符合加分的材料均不在公示之列)。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