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收费标准、招生计划、录取结果)

2019-09-10 09:32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
  • 第二条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三条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四条学院全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学院国标码:14507
  •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 第七条颁发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 第八条学院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邮编:264300
  • 第九条学院性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201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 第十条办学地点: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之城-威海荣成。
  • 第二章学院概况
  • 第十一条学院资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占地面积588亩,基建投资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0.7亿元,建有“山东省船舶控制工程与智能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第十二条办学理念:学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的发展战略,主动融入经略海洋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技术技能和人才支撑,打造办学水平一流的优质高职院校。
  • 第十三条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2019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注册入学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执行。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专业24个,具体如下:酒店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动物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水产养殖技术、药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检验、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轮机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会计、港口物流管理。
  • 第十五条录取程序:招生录取程序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如下程序组织实施。
  • (一)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和网址填报注册入学志愿。
  • (二)院校审核与录取。招生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明确的注册入学录取办法,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确定为院校录取考生。招生院校在招生计划数内确定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 第十六条考生条件:2019年,参加我省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科类,选择对应的学校和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对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 第十八条特殊要求:
  • 1.外语语种:我院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院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 3.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 第十九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
  •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 第二十一条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对优秀学生有相应奖励政策。
  • 第二十二条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 第二十三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四条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五条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 第三章招生录取
  • 第四章其它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

第二条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码:1450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颁发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第九条 学院性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201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4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十条 办学地点: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之城--威海荣成。

第十一条 学院资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占地面积588亩,基建投资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0.7亿元,建有“山东省船舶控制工程与智能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十二条 办学理念:学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活校”的发展战略,主动融入经略海洋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技术技能和人才支撑,打造办学水平一流的优质高职院校。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2019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注册入学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执行。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专业24个,具体如下:酒店管理、食品质量与安全、动物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水产养殖技术、药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检验、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轮机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会计、港口物流管理。

第十五条 录取程序:招生录取程序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如下程序组织实施。  

考生申请注册入学,须凭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网址为http://wsbm.***。

夏季高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及春季高考均进行1轮注册入学。注册入学包含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院校审核与录取两个环节。

(一)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和网址填报注册入学志愿。

(二)院校审核与录取。招生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明确的注册入学录取办法,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确定为院校录取考生。招生院校在招生计划数内确定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第十六条 考生条件:2019年,参加我省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科类,选择对应的学校和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申请,不受文化分数限制。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对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八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我院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院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文科专业每生4800元/学年,理科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校企合作专业每生8800元/学年。

住宿费: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收取。

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一条 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对优秀学生有相应奖励政策。

第二十二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编:264300

电话:0631-7697577、7697588、7697599

传真:0631-7697333

E_mail:whhyxyzsb@***

网址:http://www.***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s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如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单独考

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单招、综评分专业招生计划(图)

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热点问题解答

一、问:单独招生报考对象?考试成绩构成?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成绩构成为:文化素质(200分)+专业技能(230分),专业技能由山东省招考院统一组织考试。总分为4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退役士兵考试方式为面试。二、问:综合评价报考对象?考试成绩构成?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成绩构成为: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档案(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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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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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缴费和考试说明

一、报名考试费缴纳说明凡是2022年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根据《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本次收费项目及标准为:(一)单独考试招生费用:1.普通考生70元,其中:报名费30元,笔试费40元。2.退役军人考生80元,其中:报名费30元,面试费

2022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对应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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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第二条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

2021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年春考夏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

2015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15号)文件精神,为更好的推进我省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现制定注册入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如下: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序号专业计划数备注文理春招1水产养殖技术6852饲料与动物营养3323食品营养与检测1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