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四证合一,含统招、7转8):
 
祝贺你被汕头大学医学院录取为2019级硕士研究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入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期规培
 
1.2019年7月15-16日,7转8学生到医学院研究生科进行注册报到、入学体检和入学教育;7月下旬,根据各医院的通知时间,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所在医院科教科报到,由医院安排住宿,按照各医院计划进入规范化培训。
 
2.2019年7月下旬,在汕头市以外医院培养的统招研究生,根据各医院的通知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所在医院科教科报到,由医院安排住宿,按照各医院计划进入规范化培训,并于2019年9月5日返校进行注册报到和入学教育。
 
3.2019年7月下旬,在汕头市各医院培养的统招研究生,根据各医院的通知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所在医院科教科报到,按照各医院计划进入规范化培训。同时,各位研究生需于7月26日当天到汕大医学院宿管科报到并安排住宿。无须住宿的学生请务必于7月10日前发邮件告知研究生科:o_yjshb@***.cn。
 
汕大医学院宿管科地址:汕大医学院学生公寓一楼,电话:0754-88900090。
 
特别提醒:2019年7月26日不在汕头市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机场设立接待点,学生需自行前往所在医院或医学院。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进入规培者,须提前向各规培医院科教科请假。以下为各医院科教科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电话:
 
2019年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医院及联系电话
 
医院名称及联系部门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科教科  | 汕头市长平路57号  | 0754-88905387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科教科  | 汕头市东厦北路(珠厦小区)  | 0754-88915817  |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科教科  | 汕头市饶平路7号  | 0754-88555844转1041  |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信息科  | 汕头市泰山北路万吉片区  | 0754-82903305  |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科教科  | 汕头市东厦北路(广厦新城)  | 0754-88393584  | 
汕头市中心医院科教科  | 汕头市外马路114号  | 0754-88903595  | 
粤北人民医院科教科  | 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33号  | 0751-6913221  | 
广东省人民医院研究生科  | 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  | 020-83827812-20976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教学培训部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120号  | 0755-83923333 转  教学培训部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教学办  | 深圳市笋岗西路3002号银华大厦2楼临床技能中心教学办  | 0755-83611251  | 
深圳市儿童医院科教科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7019号B楼15楼1512室科教科  | 0755-83009871; 0755-83009872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科教科  | 深圳市罗湖区友谊路47号  | 0755-82207487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集团科教科  | 深圳市盐田区梧桐路2010号  | 0755-25216067  |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科教部  | 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  | 0752-2288522  | 
 
 
 
 
二、统招学生注册报到、入学教育及后续工作
 
报到时间:2019年9月5日8:00-18:00。
 
报到地点: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具体报到地点届时见院内指示牌。
 
新生乘坐飞机、高铁者可乘专线大巴到“汕头市中旅汽车站”下车,中旅汽车站距离医学院步行约10分钟。不接受提前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请假(电话、邮件均可),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交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户口迁移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5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 (办证件用)。
 
2019年9月5-12日为入学教育时间,集中介绍各种研究生培养制度、完成入学体检。2019年9月16日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返回各自先期规培的医院,继续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络课程学习及开始学位论文工作。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
 
原党组织关系在汕头市外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原党组织关系在汕头市内的,抬头写“中共汕头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接收单位)是“汕头大学医学院”。原党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内的可通过系统转移;原党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外的,介绍信由新生携带并在入学后交给相关部门。
 
 
 
四、户口迁移
 
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入学报到时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给我院保卫科。
 
【温馨提示】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者,在校期间如需办理保险、出国(境)等事项的手续,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往地址” 写“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大学医学院”,不能仅写“汕头大学”。 我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为“汕头市金平区石炮台派出所”,我校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都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写清楚“××省××市”或“××省××县”而不能只填“××省”或空缺。婚姻状况必须如实填写。
 
3.户口迁移证务必用电脑打印,因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由电脑打印而由手工填写的,必须另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右下角应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公章必须清晰。
 
5.迁移证上的内容一律不能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或校对章。空白处应盖上“以下空白”章。
 
6.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户口迁移证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迁出地派出所联系。
 
7.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新生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
 
 
 
五、学费
 
2019级所有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学制三年。
 
2.专业学位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学制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1051  |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3年  | 非定向就业:16000;定向就业:25000  | 
105300  | 公共卫生硕士  | 全日制  | 3年  | 非定向就业:12000;定向就业:20000  | 
105400  | 护理硕士  | 全日制  | 3年  | 非定向就业:12000;定向就业:20000  | 
105500  | 药学硕士  | 全日制  | 3年  | 非定向就业:12000;定向就业:20000  | 
 
 
 
六、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所有非定向就业类学生)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将按照国家及我校奖助学金政策发放奖助学金。
 
 
 
所附银行卡注意事项:
 
1.中行银行卡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学费,学校发放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2.银行卡需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国银行激活后才能使用。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第12至第17位。
 
3.请各位同学先将学费(学费标准见“学费”项)存入银行卡,开学后由学院财务处统一扣除。
 
4.学费和助学金不能相抵消。学生需先交清学费后,学校才能发放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5.个别同学开卡失败的,请于开学报到后携带有效中行银行卡到学院计财处刷卡缴费,不接受现金缴费。
 
 
 
七、住宿费
 
研究生宿舍类型不同,住宿费为750-1200元/生/学年。被褥、蚊帐、凉席等生活用品自理。
 
 
 
八、基本医疗保险
 
全日制研究生应参加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汕头市近期公布的医保交费标准执行,已随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不再重复参保,但需于入学报到时提交随家庭参保的证明。不参加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者必须先填写《汕头大学医学院在校学生不参加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入学报到时交研究生科相关老师。
 
 
 
九、本科阶段贷款展期
 
在本科阶段的助学贷款如申请“展期”的,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并于开学报到后携带相关资料进行办理。
 
 
 
十、家庭经济状况填写
 
新生如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或街道核实、盖章,入学时将申请表、户口簿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扶贫帮扶手册、五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低保证、特困职工证、残疾证明、救助证、低收入证、疾病证明、儿童福利证、孤儿证明、优抚对象证明、因公牺牲警察证明等)一并交到研究生科。申请表请自行上网下载: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育(http://yjs.med.***.cn/)-表格下载(http://yjs.med.***.cn/table.aspx)-学生表格-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十一、新生真实、完整填写《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表》,入学后交研究生科。
 
 
 
十二、新生入学后将安排入学体检,具体见注册报到后统一安排。
 
 
 
十三、汕头大学医学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邮编:515041
 
研究生科地址:医学院行政楼6楼
 
联系电话:0754-88900307(招生、档案) 0754-88900402(培养、学位)
 
邮箱:o_yjshb@***.cn
 
医学院宿管科地址:医学院学生公寓一楼 联系电话:0754-88900090
 
汕头大学医学院网址:http://med.***.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med.***.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2019年6月21日
 
 
 
 
	原标题:2019年汕头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