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考试时间、报名网址、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

2020-12-24 16:46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组织机构
  • (一)领导小组
  • (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 1、综合组
  • 2、考务组
  • 3、安全组
  • 4、收费组
  • 5、保障组
  • 6、接待组
  • 7、监察组
  • 8、服务组
  •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 2、A类招生计划只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
  • 三、报名、缴费及体检要求
  • (一)招生对象
  • (二)报名
  • 1.报名形式
  • 2.报名时间
  • 3.报名网址
  • (三)资格审查
  • (四)网上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和退费
  • 1.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 2.根据《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
  • 3.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考生需要对报名..
  • (五)体检要求
  • (六)报到
  • 四、命题、考试及违规处理
  • (一)命题管理
  • (二)考试
  • 1、考试内容
  • (1)A类考生
  • (2)B、C类考生
  • 2、考试时间
  • 3、考试地点
  • (三)教务管理
  • (四)考试违规处理
  • 五、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 六、录取办法
  •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 (二)录取原则 ..
  • 2、报考B类C类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
  • 七、录取结果及录取审核
  • (一)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院..
  • (二)考生预录取结果于审核结束后,在我校..
  • (三)两个阶段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
  • 八、招生咨询、申诉及举报方式
  • 九、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7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斌

副组长:冯利、王健

成  员:王洪俊、谭禾丰、张勇、薛民、陈越、王安朋、于海泳、曾铄、黄宪卓

职 责: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扩招专项考试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录取等重要环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扩招专项考试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综合组:

组  长:王洪俊

职  责:负责与教育厅、省招办沟通,做好招生宣传,协调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发布考试信息录取等。

2、考务组:

组  长:谭禾丰

职  责:负责编制考试大纲、命题、编排考场、组织考试。

3、安全组:

组  长:薛民

职  责:负责校园和考场、保密室等全面安全及车辆停放工作。

4、收费组:

组  长:王安朋

职  责:负责考生考务费的收取、退费。

5、保障组:

组  长:于海泳

职  责:负责考试的全面保障工作(学院的环境卫生、电力供应及考生、家长就餐等)。

6、接待组:

组  长:张勇

职  责:负责院内宣传(条幅等),车辆的调配,家长接待(发放家长须知)及带领家长参观校园。

7、监察组:

组  长:陈越

职  责:负责对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全面监察及接待考生、家长投诉(公布投诉电话)。

8、服务组:

组  长:曾铄、黄宪卓

职  责:负责安排学生干部,为单独招生考试服务。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及计划

学制

学费

(元/年)

A类

B类

C类

1

建筑工程技术

14

42

4

3年

5000

2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6

21

3

3年

5000

3

建设工程监理

6

21

3

3年

5000

4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14

42

4

3年

5000

5

工程测量技术

15

55

5

3年

5000

6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6

21

3

3年

4800

7

建设工程管理

6

21

3

3年

5000

8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6

21

3

3年

5000

9

给排水工程技术

15

55

5

3年

5000

1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6

21

3

3年

5000

注:1、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

2、A类招生计划只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B类招生计划只招收退役军人;C类招生计划只招收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三、报名、缴费及体检要求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二)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8月11日至8月20日(第一阶段)

            11月11日至11月19日(第二阶段)

3.报名网址:(报名入口)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基本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考生于8月21日-23日(第一阶段)、11月20日-22日(第二阶段)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信息,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打印《准考证》。

(四)网上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和退费

1.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网银缴费时间:8月11日至8月20日(第一阶段)

              11月11日至11月19日(第二阶段)

2.根据《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退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生在校学习和实际住宿的时间长短按月退还学费、住宿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月退费标准为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除以10个月的平均值。

3.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的考生需要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五)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报到

    具体事宜见录取通知书。

四、命题、考试及违规处理

(一)命题管理

为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号)文件要求,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79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命题工作。

(二)考试

1、考试内容:

(1)A类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结果,

择优选拔录取。

考试科目:数学100分,语文100分,职业适应性

测试100分,总分300分。

(2)B、C类考生: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选拔录取。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上午(第一阶段)  

             2019年11月23日上午(第二阶段) 

3、考试地点: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三)教务管理

根据考生的专业基础、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按照省里的相关文件具体执行,在提升学生文化素养的同时,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就业择业能力。

(四)考试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五、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志愿表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栏。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控制线的划定

学院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等综合因素提出控制分数线要求,总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二)录取原则                                1、报考A类考生,按照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志愿顺序、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2、报考B类C类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

到低依次录取。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七、录取结果及录取审核

(一)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院第三批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考生预录取结果于审核结束后,在我校官方网站及报名系统中公布。

(三)两个阶段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八、招生咨询、申诉及举报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86609919   

              024-86609918   

高职扩招咨询QQ群:

考试申诉举报电话:024-88797836

九、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8月11日至8月20日(第一阶段)

11月11日至11月19日(第二阶段)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缴费

2

8月21-23日(第一阶段)

11月20-22日(第二阶段)

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

3

8月24日(第一阶段)

11月23日(第二阶段)

考试

4

8月24日-8月25日(第一阶段)

11月23日-11月24日(第二阶段)

评卷、汇总成绩

5

8月26日(第一阶段)

11月25日(第二阶段)

公布成绩、预录取结果

6

9月20日前(第一阶段)

11月20日前(第二阶段)

学院到省招考办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原标题:2019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22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截止时间的通知

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24:00,逾期未报名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和考生信息审核时间,将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招生网(https://www..cn/zsw/)及单招QQ群(群号)信息。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2年4月12日

2021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系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省级示范”普通高等专科院校。【考生须知】一、招生对象  高职扩招对象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生(A类)、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B类)、退役军人(C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D类)、基层在岗人员(E类)等

2022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和考试时间变化的最新通知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定为2022年5月19日,考试形式为线上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5月11日24:00,逾期不能报名缴费以及修改报名信息。相关考务事项将陆续在学校招生网及QQ群发布,请考生务必加群。  特别提醒:凡被我校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或调整专业,也不能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请考生

2022年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报名流程

辽宁省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认证登记表(点击链接下载)转辽宁招生考试之窗,若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更改、删除。

2019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7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王斌副组长:冯利、王健成员:王洪俊、谭禾丰、张勇、薛民、陈越、王安朋、于海泳、曾铄、

2022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名截止时间的通知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4日24:00,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不得修改,逾期未报名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

2020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200万的有关要求,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10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高玉英、王斌副组长:冯利、王健成员:赵智博

2021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工开始

辽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2021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包括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等环节。为便于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至8月30日8:30—17:0

2021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扩招专项考试AB类考生须知

尊敬的各位考生:您们好!欢迎报考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院扩招专项考试工作,保障全体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实际,按照学院统一安排部署,现将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及考试安排如下:考试安排:时间工作内容9月23日—9月25日打印准考证(官网点

2019年辽宁省城市建设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7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王斌副组长:冯利、王健成员:王洪俊、谭禾丰、张勇、薛民、陈越、王安朋、于海泳、曾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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