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2019-05-02 21:52  中国人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条 为做好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
  • 第二条 复试工作自始-终贯彻科学选拔、公
  •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
  • 第四条 复试工作参加者是我院教师、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及相关的服务人员。
  • 第五条 复试对象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
  • 第六条 复试包括
  • 第七条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
  • 第八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 1、通知:
  • 2、外语和专业课笔试:
  • 3、专业课、综合素质及外语面试:
  • 4、成绩确认与公布
  • 第九条 体检时间
  • 第十条 考生报到时应携带的材料
  • 第十一条 笔试科目
  • 一、外语
  • 二、专业课笔试科目
  • 1、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理论与实务
  • 2、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理论、政策与实务)
  • 3、商业经济学:商业经济学
  • 4、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运筹学
  • 5、会计学:会计学
  • 6、企业管理:企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 7、财务学:财务管理学附件: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018年硕博连读统考复试名单

商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二○一八年三月五日)

第一条  为做好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严谨严密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

第四条  复试工作参加者是我院教师、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及相关的服务人员。

第五条  复试对象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并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各专业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复试按照差额进行。复试基本要求如下:

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第六条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外语笔试(满分5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四项。

专业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上,外语笔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第七条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权重为30%。

第八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通知:

复试办法在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名单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上公布。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报到时间为3月9日下午3:00—4:00,地点为明德商学楼500室。

2、外语和专业课笔试:

3月10日上午8:30,学院组织所有复试考生闭卷考试(考试地点请在报到时查看)。考试时间为3小时。

3、专业课、综合素质及外语面试:

3月10日下午2:00,各专业组成的若干个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课、综合素质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和备考教室请在报到时查看)。

·每位考生在面试时抽取题签。

·考生回答题签上标明的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由面试教师补充发问。

·外语面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两部分,其中听力20分,口语水平测试30分。

4、成绩确认与公布

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原始成绩复审后,将考生笔试复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相加,得出复试总成绩。录取以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分排序,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至低分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九条 体检时间:请在复试报到时查看,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条 考生报到时应携带的材料:复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按期注册的学生证)。

第十一条  笔试科目 

一、外语

二、专业课笔试科目

1、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理论与实务

2、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理论、政策与实务)

3、商业经济学:商业经济学

4、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运筹学

5、会计学:会计学

6、企业管理:企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7、财务学:财务管理学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018年硕博连读统考复试名单 原标题: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商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二○一八年三月五日)第一条为做好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严谨严密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第三条复试工作在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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