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高考招生信息(填报志愿、分数线、收费标准、报考条件、考试成绩)

2018-06-05 10:54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学院名称:
  • 二、学院概况:
  • 三、2018年招生专业及学制:
  • 四、招生对象:
  • 五、报考条件:
  • (一)公安类专业
  • 1.政治条件。除按规定标准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 (5)有过吸毒史的;
  •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 2.身体条件。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 3、体能条件:
  • (二)法律类专业
  • 六、收费标准:
  • 七、报考及录取
  • 八、奖学金、生活补贴及助学贷款:
  • 九、注意事项:
  • (一)学费:
  • (一)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学院奖学金;
  • (二)在校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一定程序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 (一)志愿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和刑事执行专
  • (二)录取前,学院按时公布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结果
  • (三)新生开学两周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 (四)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
  • (四)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办公室

一、学院名称: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852)

二、学院概况: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成立于2000年3月,由原来的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青海省司法警察学校,两所中专学校合并组建升格而成,由省公安厅主管,主要承担全省公安及政法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为副厅级建制,内设行政部门7个,教学教辅部门10个。目前教授12名、副教授50名、讲师41名;硕士学位研究生70人;双师素质教师68人小岛奖金获得者15人,省级骨干教师22人院级骨干教师33人;专业带头人18人;专业带头人辅助人17人;国内访问学者10人。

建院以来,学院紧紧围绕服务公安、政法队伍建设的需要,立足青海面向藏区,坚持“政治建校,政治建警”的办学方针,秉承“崇文尚武、立德树人”的校训精神,实施“特色建校、质量立校、文化兴校、科技强校”四大战略,打造汉藏双语教学特色品牌,促进内涵建设,教育训练质量不断提升。尤其是2016年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中,参赛9名教师分别获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名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荣获团体三等奖。学院在抓好专业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拓展在职民警培训工作,努力为公安政法机关服务,先后建设了青海省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基地、青海省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青海省森林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基地、青藏铁路公安局西宁公安处民警教育训练基地、西宁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5个省级教育培训基地。2013年10月、2015年5月、2015年7月公安部全国公安民警汉藏双语培训基地、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青海教学基地及国家民委汉藏双语培训基地等3个国家级培训基地相继在学院挂牌,学院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适应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和建立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的要求,学院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及时调整招生思路,确保学院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渠道。2015年起,我院公安专业被纳入公安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范围,我院每年新录取的公安专业学生名单要报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三、2018年招生专业及学制:

  1. 公安类专业(三年制大专):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刑事科学技术

  2. 法律类专业(三年制大专):刑事执行、法律事务(汉藏双语)、社区矫正

    四、招生对象:

    报考我院三年制大专各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少数民族考生不超过23周岁)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一)公安类专业

    1.政治条件。除按规定标准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2.身体条件。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如有变动按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3、体能条件:

    凡报考我院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刑事科学技术、刑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招委和公安厅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且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具体见附表1:

    附表1:

性别

男子

女子

测试项目

50

1000

俯卧撑

立定跳远

50

800

仰卧起坐

立定跳远

合格标准

7〞1

以内

4′05

以内

10秒钟内

完成6次以上

2.2

以上

8〞6

以内

4′00

以内

10秒钟内

完成5次以上

1.5

以上

(二)法律类专业

由于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法律类专业考生招生条件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外,参照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

青海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按青海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七、报考及录取

凡报考我院各类专业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均需在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公室填报入学志愿,并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出具政审意见)。考生参加公安院校生源选拔时需携带由公安机关出具政审意见的《公安(司法)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

志愿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刑事科学技术)和法律类刑事执行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委和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生源选拔,填报志愿时在提前专科批次填报我院相应公安专业,专业服从。录取时,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基础上,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专业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女生按本专业招生人数的15%录取。

志愿报考我院法律事务(汉藏双语)专业、社区矫正专业的进档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身体条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建议把我院作为A志愿填报,专业服从。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或不能确认来校就读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女生均按本专业招生人数的30%录取。如有变动按省招办下达计划执行。

八、奖学金、生活补贴及助学贷款:

(一)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学院奖学金;

(二)在校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一定程序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九、注意事项:

(一)志愿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和刑事执行专业的考生必须在省招委规定的时间内来学院参加省招委和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生源选拔即招生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由于我院公安专业是提前专科批次录取,考生须到当地招办领取《公安(司法)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和《公安(司法)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表》,并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在提前专科批次填报我院相应的公安类专业。

(二)录取前,学院按时公布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结果。

(三)新生开学两周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学院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四)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办公室。如有变动按省招办规定执行。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

乘17、18、19、21、24、31、82路等公共汽车到“南山路东站”下车,沿建新巷往南走200米即到。

邮编:810000

电话:0971-8232355

电子邮箱:@***
学院网站:

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简介: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专业代码:680103K)

该专业培养有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扎实的法律、治安、侦查、警务体技能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基本安全防护技能,能从事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的应用型人才。除此之外,还可适应基层公安各警种的涉网证据采集固定岗位工作。

主要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案件查处、刑事案件侦查、程序设计语言、数据库原理应用、网络安全技术、信息安全法规、信息网络安全监管、网络舆情监控引导、电子数据取证、网络攻击与防御和网络犯罪侦查等。

2018年该专业招生30人(男生25人,女生5人)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专业代码:680301K)

该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警察基本素质,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现场勘查,现场分析、重建,刑事技术信息化应用以及常规物证发现、提取、检验、鉴定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犯罪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刑事摄影、文件检验、理化检验、法医学概论、视频侦查技术、犯罪心理学等。

2018年该专业招生30人(男生26人,女生4人)

刑事执行(专业代码:680601k)

专业是我院重点建设的骨干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监狱等监管场所教育、管理等职业能力,具备忠诚、公正、廉明、奉献的职业素养,适应监狱、看守所、戒毒所等岗位工作的高职高专应用型专业人才。专业教学分为法律基础、刑罚执行理论基础和刑罚执行专业技能等教学模块。

开设的专业课程主要有:宪法、法理、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安全防范、狱内侦查、罪犯教育矫正、狱政管理、分监区工作实务、罪犯心理与矫治、监狱执法文书等。

2018年该专业招生50人(招收男生42人,女生8人)

社区矫正专业(专业代码:680605)

该专业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和较强团队协作精神,系统掌握社区矫正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通晓社区矫正的政策、法律,掌握社区工作的方法与技巧,具有较强的社区矫正事务工作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开设的专业课程主要有: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犯罪学、民事法律原理与实务、婚姻法、社区矫正理论基础、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实务、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实务、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个案工作 、社区服刑人员再犯防控 、社区矫正文书、人民调解实务、法律援助实务等。

2018年该专业招生50人

法律事务(汉藏双语)(专业代码:680503)

该专业是我院省级示范专业、院级特色专业,以服务藏区发展建设为前提,为藏区基层政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培养政治坚定、对党忠诚,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藏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核心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从事汉藏双语法律服务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宪法、法理学、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律文书、民事纠纷与调解、藏语文、汉藏翻译、计算机应用基础、藏文输入训练、警务体能、机动车驾驶等。

2018年该专业招生50人

  


原标题:2018年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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