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分数线、录取结果、报名条件)

2018-05-18 15:32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更好的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学院名称: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25)
  • 第三条学院概况: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为黑龙江省首批省骨干高职院校之一,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48年,前身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农业学校,坐落在中国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佳木斯市市区,与美丽的水源山公园相毗邻。学院现占地面积4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国有资产总额3.1亿元;学院下设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食品药品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九个分院,现有38个高职专业。在校学生5000人,面向全国招生。
  • 第四条办学类型、层次及招生专业
  •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 第六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国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 第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 第八条学院各招生类别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生须参加黑龙江省对口升学统一考试。
  • 第九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 第十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三章入学考试
  • 第四章录取原则
  • 第十一条院校志愿级差: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
  •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
  • 第十三条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 第十四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和财政部门最后批复为准,学费5500-6000元/年,住宿费6人间为800元/年。
  •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 第十七条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制度,按月发放,奖助标准执行国家规定,对特困生(须持有县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家庭证明)实行援助政策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第十八条考生确认填报学院志愿后,可与学院招生就业处取得联系,以便了解相关录取信息。学院的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 第十九条学院通讯地址: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 第二十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第五章新生入学
  • 第六章附则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更好的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25)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第三条 学院概况: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为黑龙江省首批省骨干高职院校之一,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48年,前身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农业学校,坐落在中国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佳木斯市市区,与美丽的水源山公园相毗邻。学院现占地面积4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国有资产总额3 . 1 亿元;学院下设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食品药品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九个分院,现有38个高职专业。在校学生5000人,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 办学类型、层次及招生专业
办学类型、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3年;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专业: 作物生产技术、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宠物临床诊疗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园林技术、园林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工业机器人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生物制药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软件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商务日语、应用俄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负责国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八条 学院各招生类别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生须参加黑龙江省对口升学统一考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取。
报考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考生需提前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报考上述专业考生面试条件如下:(1)五官端正、体型匀称、举止端庄;(2)建议身高: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女生:162cm--172cm,男生:172cm--182cm ;空中乘务专业女生:162cm--174cm,男生:172cm--184cm;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女生160cm--174cm,男生:172cm--184cm;(3)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上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斜视眼;(4)面部、颈部、手部等身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狐臭;(5)听力正常,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6)无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传染病;(7)其他:无过往外国拒签史、无犯罪记录。
第十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
第十一条 院校志愿级差: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第十四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和财政部门后批复为准,学费5500-6000元/年,住宿费6人间为800元/年。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制度,按月发放,奖助标准执行国家规定,对特困生(须持有县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家庭证明)实行援助政策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考生确认填报学院志愿后,可与学院招生就业处取得联系,以便了解相关录取信息。学院的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第十九条 学院通讯地址: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邮政编码:154007
招生咨询电话: 0454 - 8304450 、8317509
招生网址:
微信公众号:hnzy1948
招生咨询邮箱:hnzysqf@***
第二十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原标题:2018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更好的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10)学院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第三条学院概况: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

2022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阶段报名入口

2022年单独招生第二阶段报名入口时间:2022-03-3015:21:554作者:点击:次我校2022年黑龙江省高职单独招生第二阶段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考生可登录以下网址或扫码进行报名。单招二阶段计划871名,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二阶段报名网址:http://39.106.183.142/home/zhaosheng/baoming_pre.html?

2022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专业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学制学费(元/年)1410101种子生产与经营(后2年免收学费)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后2年免收学费)园艺技术(后2年免收学费)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后2年免收学费)生态农业技术(后2年免收学费)食用菌生产与加工技术(后2年免收学费)烟草栽培与加工技术(后2年免收学费)动物医学宠物医疗技术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驯导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现代

2022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专招生专业

序号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学制(年)中职阶段学费(元/年)高职阶段学费(元/年)城市户籍农村(含县、镇非农)户籍1410303畜牧兽医2+动物医学2+计算机网络技术2+机电一体化技术2+作物生产技术300——6610106植物保护300——7610301畜禽生产技术300——8610303宠物养护与经营300——9660201智能设备运行与维护324000——10

2022年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黑龙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1449。第三条主管部门:黑龙江省

2022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专业

序号系别专业专业代码学制1经济管理系现代农业经济管理41011932工程造价44050133金融服务与管理53020134大数据与财务管理53030135大数据与会计53030236关务与外贸服务53050337市场营销53060538现代物流管理53080239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动物科技系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宠物医疗技术宠物养护与驯

2022年黑龙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黑龙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1449。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2022年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招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的高职(专科)及黑龙江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三条学校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办学性质:国家民委与

2021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报名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开始了!学院简介: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始建于1948年,前身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农业学校,2001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黑龙江省首批骨干高职建设院校、国家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高职高专人才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