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由湖北美术学院主办的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数字保护人才培养项目”是为了贯彻我国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方针。着眼于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我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重要的文化遗产遍布面积广大,种类繁多。然而,相关保护设施的配备和相关技术人员的分配不均,尤其是偏远地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地区。传统的文化遗产保护中过高的经济支出和对专业技巧培训时所需过长的培训周期使得文物保护工作缓慢且覆盖范围狭小。数字技术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方式,有效而合理的延续着这些宝贵遗产的生命,也使这些宝贵遗产的生命样貌通过网络让给多的人们熟识。对于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提供一种具有较高机动性,财力投入相对较少,人才培训所需时间较短便于广泛而快速普及与推广的高效率数字保护技术,且可以迅速而直接的运用到我国不同区域,不同机构,不同保护条件下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尤其对于基层的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和保护工作者具有重要意义。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此次由湖北美术学院主办的 2018 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数字保护人才培养项目”旨在对于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提供一种具有较高机动性,财力投入相对较少,人才培训所需时间较短便于广泛而快速普及与推广的高效率数字保护技术。且可以迅速而直接地运用到我国不同区域、不同机构、不同保护条件下,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尤其对于基层的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和保护工作者具有重要意义。
 
 湖北美术学院是我国华中地区唯一一所多学科门类与多学历层次的高等美术学府。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20年的武昌美术学校,后定名为“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简称“武昌艺专”)。作为我国早开办的艺术专科院校之一,湖北美术学院是中国近、现代高等美术教育的重要发源地,在近100年的办学历史中,始终秉承“兼收并蓄”的学术精神和“兼容互动”的教学 理念,培养了一代又一代“崇德、笃学、敏行、致美”服务社会的优秀人才,为中国美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10月6日,培训总时长共60天。其中,集中授课50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18年8月8日举行开班仪式
 
 2018年8月8日-2018年9月7日; 2018年9月19日-2018年10月6日(集中授课)
 
 2018年9月8日-2018年9月18日(采风、调研)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
 
 
 2、项目交流、采风、创作等艺术实践地点:甘肃敦煌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
 
 
 1.传统技艺数字化记录整理的标准
 
 
 2.我国非遗保护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3.国外佛教壁画修复实践
 
 
 4.丝绸之路壁画保护研究
 
 
      5.颜色科学与技术、数字资产管理
 
 
 6.数字采集理论基础
 
 以及国内外民间美术、传统工艺的保护和发展现状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草图、方案等)占30%;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师资团队简介:本项目导师团队在项目组专家基础上广泛的吸纳国际及校外该领域领军人物,进行开拓且深入的教学。聘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中国艺术研究院、日本东京艺术大学保存修复学科、敦煌研究院数字中心、新疆龟兹研究院、武汉大学、湖北美术学院等该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指导。
 
 
 1.项目负责人:袁小山
 
 
 2.项目联络人:周振鹏
 
 
 3.培训教师
 
 
  
   
    序号  | 
    教师姓名  | 
    所在单位及简介  | 
   
   
    1  | 
    马盛德  |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原文化部非遗司巡视员  | 
   
   
    2  | 
    邱春林  | 
    中国艺术研究院工艺美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 
   
   
    3  | 
    木岛隆康  | 
    日本东京艺术大学修复研究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 
   
   
    4  | 
    万晓霞  | 
    武汉大学印刷与包装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 
   
   
    5  | 
    吴  健  | 
    敦煌研究院数字中心主任  | 
   
   
    6  | 
    周智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龟兹研究院副研究员  | 
   
   
    7  | 
    张晓慧  |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  | 
   
   
    8  | 
    叶  庆  | 
    湖北美术学院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系主任、副教授  | 
   
   
    9  | 
    张  朴  | 
    湖北美术学院摄影教研室主任、教授  | 
   
   
    10  | 
    陈日红  | 
    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副教授  | 
   
   
    11  | 
    李  俊  | 
    湖北美术学院数字图像研究所研究员  |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作品将于2018年12月上旬在湖北美术学院美术馆进行展览。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30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3.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4.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和研究成果,并获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研究课题的;
 
 招生范围包括:接受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各文化遗产保护单位推荐及社会报名。
 
 
 (二)录取方式
 
 本次培训将聘请行业专家组成学员遴选委员会,对报名人员择优录取,终确定30位入选学员,确立人员名单后。2018年8月1日前,项目组工作人员将对入选学员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于8月7日到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报道。发送录取通知书后未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6日-2018年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请将《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数字保护人才培养项目》申请报名表1份。(见附件);身份证扫描件;个人参与物质文化以前保护工作的简介及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邮寄至指定地址。
 
 邮箱地址:@***
 
 邮寄地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栗庙路6号,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
 
 联 系 人:周振鹏
 
 电    话: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18年8月7日(早9:00-晚8:00)
 
 报到地点: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美术学院
 
 电话: 027-81317086,
 
 邮箱: @***
 
 地址: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
 
 邮编:430060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湖北美术学院负责承担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往返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的交通费,现将报销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条交通费报销范围为学员由所属地往返于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
 
 参加培训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二条学员可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往返。
 
 
 第三条学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以里程为准,距离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1300公里以内,可乘坐高铁、动车、普通列车【若飞机票价低于火车票价,可征得湖北美术学院同意后乘坐飞机】;距离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1300公里以上的,且情况特殊的学员可申请乘坐飞机。因经费有限,请学员优先选择铁路交通,如选择乘坐飞机,请尽量选择折扣机票,并提前向湖北美术学院递交申请。乘坐交通工具舱级的具体规定见下表:
 
  
  
   
    
     火车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  | 
    
    
      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  | 
     经济舱  | 
     长途客车等 凭据报销  |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条学员于报到当日提供到达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的单程票据,返程票据请于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栗庙路6号;联系人:周振鹏;电话:
 
 湖北美术学院在收到票据后,尽快办理交通费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