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博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分数线)

2017-04-13 11:0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 工作原则
  • 1. 公平、公开、公正;
  • 2.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 二、 录取指标
  • 三、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工作
  • 四、 定向招考复试工作
  • 1.复试分数线
  • 2.复试资格审查
  • ①准考证(定向招考);
  •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 ③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 3.复试办法
  • 五、 录取工作
  • 1.各学院根据学科或学院的考试录取招生指
  • 2.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 3.各学院根据学院招生指标和学科特点制定
  • 六、 信息公开
  • 七、 督察和复议
  •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 2.实行复议制度
  • 八、 其他事项
  • 1.考生的报考信息以网报确认信息为准,原
  • 2.体检及有关要求
  • 3.复试时每位考生应缴纳复试费80元。
  • 九、 时间安排

关于2017年博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及定向招考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原则

1. 公平、公开、公正;

2.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 录取指标

各学院根据学校终下达的2017年各类博士生招生指标数确定本学院每位导师的招生数。办班联合培养的录取指标单列。各学院不得超指标录取。

三、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工作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方式补充选拔博士生工作分别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博连读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进行开展,各学院于428日(周五)前完成选拔工作并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四、 定向招考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工学单科不低于45分、总分不低于200分;理学单科不低于4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管理学单科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210分;法学单科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210分。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学院招生指标确定本学院各学科进入复试名单

2.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核以下内容:

准考证(定向招考)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3.复试办法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主要通过面试形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能力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能力的测试。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也可增加笔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准确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各学院要精心设计复试题目,并确保试题安全。

五、 录取工作

1.各学院根据学科或学院的考试录取招生指标数,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报考的导师已录满,则通过双向选择调剂录取。

2.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各学院根据学院招生指标和学科特点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六、 信息公开

我校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予以公开。

七、 督察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

2.实行复议制度。各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八、 其他事项

1.考生的报考信息以网报确认信息为准,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由考生在复试阶段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和招办审核同意后,在录取时更改。

2.体检及有关要求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休学,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休学一年;休学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复试时每位考生应缴纳复试费80元。

九、 时间安排

 

 

4月13日(周

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

428日(周五)

各学院完成复试工作,上报拟录取名单

52日(周)前

公示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13

原标题:2017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博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7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博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7年博士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及定向招考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工作原则1.公平、公开、公正;2.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录取指标各学院根据学校终下达的2017年各

2018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博士生(定向招考)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博士生定向招考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工作原则1.公平、公开、公正;2.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录取指标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2018年定向招考博士生招生指标数安排复试工作。各学院不得超指标录取。定向招考复试工作1.复试分数线学校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单科不低于42分、总分不

2019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定向招考)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博士生定向招考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工作原则1.公平、公开、公正;2.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录取指标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2019年定向招考博士生招生指标数安排复试工作。各学院不得超指标录取。定向招考复试工作1.复试分数线学校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工学门类:单科不低于40

2016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考试院的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我校各学院将于3月18日-3月19日公布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含复试分数线),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请

2016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发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5〕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具体要求,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予发布。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硕士研

201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考试院的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附件1)。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我校各学院将于3月19日-3月20日公布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含复试分数线),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和报名补充通知

各位考生:受疫情影响,在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报名过程中,个别考生无法完成完整的报名程序,根据上级精神,安排如下:1.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报名材料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的考生,在上传申请表时请添加一页情况说明页,写明材料无法签字、盖章的原因且本人手写签字,并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报名流程;2.因客观原因无法邮寄报名材料的考生,可在专业测试时出具。所有材料包含相关单位

2020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定向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通知

2020年定向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通知各位考生: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定向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工作原则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招生形式和内容(1)形式采取网络远程方式,面试主系统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备

2020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

关于2020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要求,现就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如下:复试名单确定经考生申请,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由各学院确定终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复试工作1.形式采取网络远程方式,面试主系统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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