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人数和招生计划
 
本学院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和招生计划如下: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参加复试人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 哲学 | 全日制 | 12 | 10 |   | 
| 公共管理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3 | 11 |   | 
|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95 | 76 |   | 
 
二、复试和录取的日程安排
 
| 时间 | 日程 | 备注 | 
| 4月 1日 | 考生到研究生院报到,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到学院报到,领取学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 研究生院报到地点:泉山校区8号楼100D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报到地点:16号楼500室 | 
| 审核通过考生缴费,80元/人 | 
| 4月2日 8:30——11:00 | 专业复试笔试 | 17号楼200D | 
| 4月3日全天 | 专业复试面试 | 17号楼5、6层 | 
 
三、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4月2日8 :30——11:00
 
     2.笔试地点:泉山校区17号楼200D室。
 
四、面试地点与程序
 
(一)面试地点
 
专业综合面试地点:泉山校区17号楼501室、502室、503室、504室、505室、506室、601室。
 
1. 17号楼501、601室为考前集中等候区,哲学、公共管理(科学学位)在601室等候,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在501室等候,所有考生在4月3日上午7:45之前到规定的等候室等候。
 
2. 17号楼502室为所有考生外语口语、听力面试室。
 
3. 17号楼503室为考完外语口语、听力考生的等候室。
 
4. 17号楼504室为专业综合面试准备室。
 
5. 17号楼505室为哲学专业综合面试室。
 
6. 17号楼506室为公共管理(科学学位、专业学位)专业综合面试室。
 
7.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分别在502、505、506室进行现场监督。
 
(二)面试程序
 
1. 4月2日上午11:10,笔试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在17号楼200D室集中,抽签排序;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后,外语口语听力面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将在4月3日进行。
 
2. 4月3日上午8:00开始,按照抽签顺序,所有考生依次在17号楼502室进行外语、口语听力面试,外语口语、听力面试结束后,考生进入503室等候考试。
 
3.哲学专业考生外语口语、听力面试结束后,到17号楼503室等候专业综合面试,然后按照外语考试顺序依次进入17号楼504室准备专业综合面试,后在17号楼505室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4.公共管理专业考生(科学学位在先,专业学位在后)在外语口语听力面试结束后,到17号楼503室等候专业综合面试,然后按照参加外语考试顺序依次进入17号楼504室准备专业综合面试,后在17号楼506室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五、面试内容
 
(一)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总分2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采用面对面对话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六、总分计算办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初试成绩:哲学、公共管理(科学学位)满分500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
 
1. 笔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
 
2.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2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七、录取原则
 
1.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总分相同者的优先顺序为第一志愿优先、初试总分高者优先);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即达不到90分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 
 
(6)经核实的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 
 
八、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事先熟悉笔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考场;笔试结束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统一抽签,否则视为放弃;
 
2. 4月3日未面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考场等侯,参加完外语口语、听力面试的考生必须在17号楼503室等候,服从管理;
 
3.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九、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0516-83536991,电子信箱:fzxy@***.cn。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原标题:2017年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