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网球)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网球场18片,其中室内场地4片。拥有优秀的教练员团队,在全国大学生网球赛事中,曾获得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双打、女子单打冠军等优异成绩。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网球)。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1、招生计划:拟招 50人
 
     2、招生项目:网球
 
     3、招生范围:全国(除青海、宁夏、西藏外)
 
     4、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b、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
 
     1、网上报名方法:请考生登陆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报名,填写《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提交后用A4纸打印《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需所在学校(或单位)签字盖章,并附个人自荐信。
  
     2、信函报名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办公室李老师收,邮编:541004。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函”字样。
 
     3、 提交材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
 
     (2)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3)秩序册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5)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3月13日。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意见和相关证明后加盖公章,于2016年3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我校体育部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三、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于2016年3月18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
 
     1、报到
 
     (1)报到时间:2016年3月25日。
 
     (2)报到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体育部办公室(体育馆北侧)
 
     (3)报到时,请考生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及运动员获奖证书、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原件,供现场报名时核查。
 
     2、测试
 
     (1)测试时间:2016年3月26—27日。
 
     (2)测试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网球馆
 
     (3)测试项目:网球
 
     (4)测试内容
 
     a、专项:正、反手底线,网前正、反手截击
 
     b、身体素质:扇形跑
 
     c、教学比赛
 
     (5)测试成绩要求: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公布的测试成绩标准。
 
     3、学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考生名单。公示的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4、合格考生名单于2016年4月1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合格考生需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5、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测试之前,学校要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如生源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测试,考生须参加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人选。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生源省份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择优录取。
 
     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网球运动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只要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生源省份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择优录取。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4、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单独考试安排在2016年3月27日,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5、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到相应专业学习。
 
    六、监督机制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高水平运动队的招录过程;学校成立仲裁小组,负责处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涉及专项测试的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和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3、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并完成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1、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73-2291375,
 
     2、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及传真:0773-2290010
 
     3、学校邮政编码:541004
 
    八、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体育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高水平运动队(网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