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2016年
 
 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杨超、林贵平
 
 副组长:赵小虎
 
 成员: 王晋军关志东邢誉峰沈作军王青云黄勇蒋崇文高静
 
 秘书:史京玲
 
 二、 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1.
 (1)2016年统考博士已参加过第一批次统考博士复试、但未被第一批次拟录取的:
 
 
 (2)或者本学院申请硕博连读的在读硕士,第一批次未被拟录取的。
 
 2.
 请填写《申请第二批次录取博士》申请书,本人签名后送到C805。
 
 三、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
 
 
 (一)统考考生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
 .专家推荐书2份,
 要求是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
 
 3
 .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原件)。
 
 4
 .硕士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5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
 .学生证(应届生)/学位或学历证书(往届生)复印件。
 
 7
 .政审表。
 
 以上7项材料均须A4纸大小,按照顺序从上到下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
 
 8.
 体检表:学生向学院提交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样式见附件二)及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
 (体检证明单独放置,切勿和其他材料订在一起) 。
 
 以上
 1-8
 项,已经参加过第一批次复试、且材料齐全者不用再交;材料缺失的请补齐。
 
 9.
 研招办将通过学信网校验考生的学籍和学历学位信息,对有疑问的考生要求提交相应的认证报告 (
 不和以上的
 1-7
 所列材料装订,需要单独交 ) 。
 
 (二)硕博连读
 
 请递交《硕博连读申请表》。
 
 四、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法:
 
 1
 、 复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网站通知,请注意手机和邮件保持畅通(已参加过第一批次统考博士复试的考生,上次的复试成绩有效,本次不参加复试)。
 
 2
 、 硕博连读为面试
 
 面试满分300分,主要考察:
 
 (1)专业能力;
 
 (2)专业外语及口语表达能力;
 
 (3)逻辑分析能力;
 
 (4)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
 
 (5)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3
 、硕博连读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五、
 说明
 
 1
 .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
 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3.
 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4.
 一经发现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
 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须提供的材料。
 
 
 7
 .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8.
 联系人:史京玲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办公地址:北航新主楼C座805室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
 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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