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普通专升本、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新生同学们:
 
 我校2016普通专升本、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新生同学的《录取通知书》已经于5月26日通过邮政EMS统一发放,邮寄地址为考试报名时所填写的地址,请广大新生同学注意查收。
 
 新生同学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认真阅读相关附件材料,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26日前及时缴纳学费、住宿费、代收代支费等。普通专升本考生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对口招生新生具体入学报到时间请及时关注“阜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大致为9月中上旬)。请新生同学按照我校通知的入学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校,须事先向我校教务处请假,逾期不缴纳学杂费或不入学报到注册的新生,均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阜阳师范学院2016级普通专升本、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2016级普通专升本、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新生于6月26日前完成学费收缴工作。普通专升本考生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对口招生新生具体入学报到时间请及时关注“阜阳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通知(大致为9月中上旬)。请新生同学按照我校通知的入学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校,须事先向我校教务处请假,未报到、注册的新生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须于2016年6月26日前按《财务须知》要求完成缴费工作,学校将于6月29日统一查询新生同学的缴费情况,未按时缴费的新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报到注册时须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同底版一寸半身照片5张等证件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同学的档案转递、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户籍迁移、公寓用品采购、体检等工作统一安排在下学期开学时进行。
 
  
 四、请新生同学提醒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新生档案用机要、特快专递或挂号的方式寄到: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陈老师 收(邮编:236037)。请在信封上注明专升本/对口招生及录取的学院和专业。如因邮寄错误造成遗失,责任由邮寄单位承担。
 
  
 五、新生党员组织关系须经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党组织部门介绍,转至我校党委组织部;团员组织关系迁移时须将团员证、《入团志愿书》转至我校团委。
 
 六、新生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户籍是否转移到我校,如需转移,请与我校保卫处联系。
 
  
 上述各种证明、材料的内容,应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信息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七、我校学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奖学金按德、智、体表现情况,助学金按照贫困认定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
 
  
 八、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寓生活用品向公寓管理服务中心采购。
 
  
 九、新生同学的学费请按《新生财务须知》要求缴纳。
 
 十、乘车路线:乘火车到阜阳站,出站乘11路、25路公交车到科技职业学院站下;乘汽车到阜阳汽车南站,出站乘52路、53路公交车到科技职业学院站下;乘汽车到阜阳汽车北站,出站乘5路公交车到科技职业学院站下。
 
 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
 
 附一: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校区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邮政编码:236037)
 
 附二:入学报到相关联系电话(区号:0558)
 
 教务处(报到工作):2591005、2596152财务处:2596621、2596619
 
 党委组织部(组织关系):2596234校团委(团员关系):2591091
 
 学生工作处(资助政策):2595176保卫处(户籍办理):2596253
 
 外国语学院:2591011商学院:2596897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591396、2591391教育学院:2591177、2591377、2596180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596148公寓服务中心(公寓、用品采购):2591979
 
 招生就业处(报到咨询、档案投递):0558-2596225、2591003、2596248
 
  
 阜阳师范学院2016级普通专升本、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新生缴费事项须知
 
 一、缴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规定收取如下费用:
 
  
 1.学费:财务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3500元/年;英语专业385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4290元/年;动物科学专业3900元/年。
 
  
 2.住宿费:800元/年。
 
  
 3.代收代支费用:教材费800元/人(毕业前按实结算,多退少补);体检费20元/人。
 
 二、缴费方式(非常重要,请考生认真、完整地阅读以下所有内容)
 
  
 你可以在以下几种缴费方式中任选一种方式缴费:
 
 1.一卡通缴费(存入款项后) 
 
  
 请打开我校官方网站首页(6月6日始)→服务通道→办公事务→一卡通缴费(或者直接输入网站)。打开校园一卡通网页后,请在用户名栏输入学号,密码栏输入校园卡密码,登录系统后请选择“自助缴费”进行缴费(操作方法详见网站内“一卡通学生操作手册”)。
 
  2.存卡批扣缴费(足额存入学校所寄金穗卡批扣缴费 )
2.存卡批扣缴费(足额存入学校所寄金穗卡批扣缴费 )
 
 请你在6月26日前,到当地农业银行 联网的网点将本人应缴的各项费用足额存入本人金穗卡中。财务处将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按收费标准从你的金穗卡中统一扣划你应缴的学杂费(如金穗卡中余额不足将不扣划,视为未缴费)。(特别提示:凡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在6月26日前请一定不要往金穗卡中存入足以缴纳学杂费的金额,以免被扣划)。
 
 选用以上任一种方式缴费的同学,可以在入学后到所在学院领取本人的缴费票据。
 
  
 缴费咨询电话:0558—2596621
 
 三、关于校园卡
 
  
 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的还有一张学校为每一位新生办理的农行金穗校园卡(该卡具有银行卡和校园卡两种功能)。学生到校后各种资费使用(就餐、购物、洗澡等),以及通过我校“一卡通财务缴费系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各类费用均需要使用校园卡。
 
 1.如何办理金穗校园卡激活业务?
 
  
 请你在首次存款时先激活金穗校园卡。激活业务需到农行网点柜台办理,由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完成(也可以在条件具备的网点通过超级柜台机器激活,需要银行工作人员确认方能完成)。
 
 2.如何办理金穗校园卡——银行卡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666999)修改业务?
 
  
 为确保资金安全,请你在首次存款时务必修改金穗校园卡——银行卡(银行业务)的初始密码。
 
  
 ⑴网点修改。持卡人到发卡行受理网点,通过输入原密码和两次新密码后,可完成该卡密码修改。
 
  
 ⑵自助设备修改。持卡人可在农行联网的ATM、存款机、查询机、圈存机等自动设备上。根据屏幕提示,插入卡、在输入原密码和两次新密码后完成该卡密码修改。
 
  
 ⑶网上银行修改。持卡人可登陆中国农业银行网站(网址:http://www.***)根据屏幕提示,选择“公共客户系统”,可完成该卡密码修改。
 
 3.如何办理金穗校园卡——校园卡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修改业务?
 
  
 修改金穗卡的校园业务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可登陆学校“一卡通财务缴费系统”进行修改或于开学后到学校食堂的圈存机上进行修改。
 
 4.如何办理金穗校园卡“存现”业务?
 
  
 持卡人到农行网点办理凭卡存款业务时,首先要认真填写存款凭条(包括持卡人卡号、姓名、存款金额等内容),然后将存款凭条、现金交给网点经办人员即可办理。
 
  
 5.如何办理金穗校园卡查询业务?
 
  
 ⑴网点查询。持卡人必须先到当地农行网点或发卡行,将所持的金穗校园卡交给网点经办人员做4559交易激活(任一查询方式均是在激活前提下方可操作),激活后输入个人密码即可查询账号余额或交易明细(本地卡)。
 
  
 ⑵自动设备查询。持卡人可在农行联网的ATM、存款机、查询机、圈存机等自动设备上,根据屏幕提示,插入卡和输入个人密码后即可查询该卡账户余额或交易明细。
 
  
 ⑶95599电话银行查询。持卡人拨打95599在线银行服务电话,根据语音提示。选择所需功能代码,再输入卡号和个人密码等后即可查询该卡账户余额或交易明细。
 
  
 ⑷网上银行查询。持卡人可登陆中国农业银行网站(网址:http://www.***)根据屏幕提示,选择“公共客户系统”,可查询该卡账户余额或交易明细。
 
  
 6.如何办理金穗校园卡的挂失业务?
 
  
 ⑴电话挂失。持卡人拨打95599在线银行服务电话,根据语音提示,凭密码办理电话挂失。
 
 ⑵书面挂失。持卡人须到原发卡网点,认真填写“挂失申请书”,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人密码后可实现书面挂失。
 
 金穗校园卡使用咨询电话:0558-2264140、2260413(阜阳市颍州农行)
 
 0558-2595029、2591038(阜阳师范学院)
 
 客服热线:95599
 
 阜阳师范学院财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关于阜阳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
 
 新生资助政策的说明
 
 各位新生同学:
 
     欢迎成为阜阳师范学院的一员!
 
 我校一直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生为本”的学生资助工作理念,着力构建“经济资助、能力支持和精神关怀”三位一体的立体贫困生资助体系,切实帮助贫困生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发展能力。目前,我校实行的资助政策有:绿色通道,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直招士官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应征入伍在校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等。另外,国家、安徽省为贫困生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我校在籍学生凡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均有可能享受。为此,请各位需要资助的同学入校前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必要公章,入学后一周内与《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交至辅导员处进行贫困生认定。
 
 另外,同学们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来解决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问题。目前,我校学生只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安徽籍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安徽省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和国家开发银行两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选其一种办理,不可同时办理两种),具体办理条件、程序、时间等请参阅《2016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2016年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请登录阜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助学贷款栏查阅);非安徽籍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咨询本省及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项具体资助政策请浏览阜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或电话咨询0558—2595176。
 
  
 
  
 附件:1.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电子版请登录阜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资料下载栏查看下载)
 
  
 
   阜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          
 
 附件1: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 
    
     | 身份证号码 |   | 政治面貌 |   | 家庭人均 年收入 | 元 | 
 | 
    
     | 学  院 |   | 系 |   | 专 业 |   | 
 | 
    
     | 年  级 |   | 班 |   | 在校联系电话 |   | 
 | 
    
     |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 
 | 
    
     | 民主评议 | 推荐档次 |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 陈述理由 |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 B.家庭经济困难 □ | 
 | 
    
     |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 | 
 | 
    
     |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 
 | 
    
     | 认定决定 | 院(系)意见 |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加盖部门公章) | 
   
  
 
   
  
 
  
 
 附件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 身份 证号码 |   | 政治面貌 |   | 入学前 户口 | □城镇 □农村 | 
    
     | 家庭  人口数 |   | 毕业 学校 |   | 个人 特长 |   | 
    
     | 孤 残 | □是□否 | 单  亲 | □是□否 |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 □是□否 |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区号)-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 签章 | 学生本人 |   |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   |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民政部门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区号)- | 
   
  
 
   
  注:此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请自行将复印件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