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报考条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的在职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2、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获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与学士学位,并且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在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和《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新生)招生报名及课程学习通知如下:报名办法(一)报名条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提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学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课程学习通知如下:报名办法1.招收条件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提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学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课程学习通知如下:报名办法1.招收条件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提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学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课程学习通知如下:报名办法1.招收条件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
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招收简章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提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学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课程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报名办法1.
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招收简章为完善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及《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
为完善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及《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
为完善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及《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
201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招收简章为完善临床医师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效途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