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2015-03-09 16:00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
  •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
  • 第三条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
  • 第四条学院概况
  • 一、学院名称: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 二、办学类型
  • 三、办学层次:高职
  • 四、学院在津招生代码:1261
  • 五、学院基本概况:
  • 第五条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
  • 1、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http
  •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 第六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1、已履行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
  •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 第七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3月6日-3月
  • 第八条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
  • 第九条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 第十条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为3月28日上午8
  •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 第三章报考条件及要求
  • 第四章报名及确认
  • 第五章考试说明
  • 第六章录取规则
  • 第十一条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
  • 第十二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
  • 第十三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
  • 第十四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
  • 第十五条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 第十六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特快专递
  • 第十七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
  •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
  •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冶
  • 第二十条学院开辟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 第二十一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冶
  •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自
  • 第二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冶金职业技
  •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 第七章后续管理
  •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天津市2015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的录取,未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在津招生代码:1261

五、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建设院校。学院现有冶金类、机械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财经管理类五大类专业群,共19个专业,直接与国家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对接,其中计算机控制技术和冶金技术专业获得中央财政支持。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会计专业获得天津市财政支持。

学院拥有一支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教师、天津市劳动模范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博士、硕士比例为44%,教授、副教授比例达51%,具备“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90%。教师中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各级立项75项,教师自主研发及校企共同开发专利二十余项,获各级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447项,发表论文百余篇。2013年我院教师梁国勇被选派参加“中美国际数控机床技能大赛”,获得大赛团体银奖和佳团队奖。

学院现有校内外实训基地65个,各类实训室、实习车间80个。学院是美国罗克韦尔自动化公司大学项目成员之一,是天津高校中唯一一所与之共建罗克韦尔自动化实训中心的院校。学院与美国通用电气(GE)公司智能平台签订了大学计划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共建GE智能平台自动化实训中心。学院与国内知名网络设备生产商杭州华三(H3C)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共建H3C网络实训室,并成立了H3C网络学院。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在全国和天津市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中,我院先后有百余名学生分获国家级和天津市级一、二、三等奖,稳居天津市职业院校竞赛成绩排名前列,其中有数十名学生被保送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2014年我院学生王锦源参加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取得高职组数控车工第四名的优异成绩,并被授予全国青年突击手标兵荣誉称号。

学院积极践行校企合作的办学新模式,学院与北京中航天使教育集团共建航空服务类专业,依托学院现有的物流管理专业,在此基础上强化航空服务类特色,打造高学历、高素质的航空服务类人才,打通就业渠道,与国内外航空公司、机场等密切合作,为学生就业提供有力保障。学院与南京合荣欣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线缆集团、天津光电集团、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定需施教、定向就业。

学院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始终保持高水平。学院与大众集团、青岛海尔集团、天津电力机车、天津航天液压等众多百强企业建立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8%。同时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学院与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高校开辟专本对接通道,学生就读高职期间,能够同时进行本科的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对接高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学院设立多种方式的奖助贷体系,鼓励品学兼优的优秀生,帮助经济困难的贫困生,使众多学生受益。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备注

01

数控技术

18

3年

5000

文史、理工类考生均可报考

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16

3年

5000

03

会计

20

3年

5000

04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0

3年

5500

05

物流管理

10

3年

5000

06

机电一体化技术

16

3年

5000

07

冶金技术

10

3年

5000

合 计

100










 

 

 

 

 

 

注:

1、具体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站http://了解,也可参考本校2015年招生简章。

2、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履行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只限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3月6日至3月8日,登录招考资讯网站(www.***)或使用手机登录wap版网站(wap.pt.***),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核对无误后提交。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在3月10日至3月11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历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者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五章考试说明

第八条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

第九条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

第十条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为3月28日上午8:00-10: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报到者,请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有关信息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学院开辟了“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外,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及减免当年全部学费的资助;按学院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为鼓励在校生努力学习,学院设立了院级三好学生、院优秀干部及其他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颁发高职(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冶金学院招生办(2号楼105室)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刘老师)、

(靳老师)、(尤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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