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15-07-01 10:27  贵州师范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条 学校全称:贵州师范学院
  •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
  •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
  • 第六条 2015年我校面向贵州、重庆、云
  •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
  • 第八条 学校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
  • 第九条 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
  •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 第四章 录取原则
  •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体育等专业类别的
  • 第十二条 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 第十三条 山西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 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对象为贵州省
  • 第十五条 专业要求:
  • (1)旅游管理专业
  • (2)英语、英语
  • (3)化学专业和应用化学专业
  •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
  •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
  •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
  • 第十九条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
  •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
  •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
  •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五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贵州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4223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校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15年我校面向贵州、重庆、云南、湖南、甘肃、河北、福建、山东、广西、江西、四川、安徽、海南、河南、山西、吉林、内蒙、宁夏、江苏、黑龙江、湖北等2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高本科生285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终公布计划为准]。

    另将面向贵州省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120人,其中文科60人,理科60人。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考生。

  第八条 学校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实行“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完生计划,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体育等专业类别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校艺术类校考设点省份的专业,按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录取)。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为投档依据的省(市、自治区),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以专业成绩或以综合成绩为投档依据的省(市、自治区),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第十二条 我校省外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除了参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举办的艺术类校考并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在联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根据校考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山西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见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山西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除了参加全国文化统一考试外,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举办的艺术类校考并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根据校考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对象为贵州省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一年以后根据学生志愿、预科学习成绩排名以及综合表现录取到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五条 专业要求:

  (1)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无疤痕,身体无残疾,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2)英语、英语(旅游英语)、翻译等三个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无口语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3)化学专业和应用化学专业:建议肢体残疾的考生不要报考。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第十九条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贵州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42823(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n/

  学校校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邮政编码:550018

原标题:2015年贵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贵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概况学校全称:贵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

2022年贵州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2〕12号)和《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2〕6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一条学校概况学校全称:贵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

2022年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

2022年贵州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贵州大学,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办学层次

2022年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学校性质:公办学校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省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先后荣获“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优质高职院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和贵州省“文明单位”“绿色大学”“平安文明校园”“大学生思

2022年贵州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贵州理工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为做好我校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一条学校概况。贵州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本科公办院校,学校代码:。学校坐落在贵州省贵阳市,设有蔡家关和贵安两个校区。第二条组

2022年贵州中医药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实施“阳光招生”,做好学校2022年“专升本”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学校概况办学性质:公办学校代码: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地址:甲秀校区:贵阳市市东路50号花溪校区:贵州省

2022年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学院全称: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形式:全日制办学性质:公办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25号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的理工类高职院校。创办于1958年,走过国家“示范校”、国家“优质校”发展历程后,2019年成功入选全国56所贵州目前唯一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

2015年贵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贵州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4223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2021年贵州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6号)和《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1〕5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学校全称:贵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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