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6-10-25 15:22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选拔对象
  • 二、报名条件
  • (一)学业水平测试
  • (二)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
  • 1.学科竞赛类
  • 2.科技创新类
  • 3.语言文学特长类
  • (三)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
  • (四)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
  • 三、招生计划
  • 四、报名方式
  •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
  • (二)网上报名时间
  • (三)材料递交
  •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
  •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 3.身份证复印件;
  •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
  •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
  •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
  • 7.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信,需包含本校201
  • 五、选拔程序
  • (一)书面评审
  • (二)综合测试
  • (三)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
  • 六、录取办法
  • (一)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4年高考
  • (二)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
  • (三)若分科类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
  • 七、其他
  •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 (二)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
  •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
  • (四)本简章同时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
  • 八、联系方式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38 浙江院校代码:0008

 

u具有117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u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u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u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u被列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u荣获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u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

u设立“理工实验班”,配备导师、个性培养、专业任选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积极探索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高校测评)和统一选拔考试(统一高考)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促进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拓展对不同特长、潜质考生的选拔渠道,现就我校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为C等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P等及以上。除自选综合科目(不计分)外,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成绩为A等的计为10分,成绩为B等的计为5分,成绩为C等的不计分。在达到以下几个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其中浙江省中学(须2013年、2014年均有高中毕业生)校长可实名推荐1名考生直接通过书面评审进入综合测试。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达到 5A 4B及以上。

(二)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第一发明人)。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三)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且具有艺术特长(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的考生: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所高校举办的中学生艺术周或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等活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并获得三级及以上证书。

(四)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分数达到55分及以上,且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除上述专项或特长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的考生,可书面提出申请,由我校“三位一体”专家组评估认证决定是否给予报名资格(不受限制)。

三、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180人,其中理科150人,文科30人。

科类

招生专业

计划数

理科

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10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10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10

电气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10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10

纺织类〔纺织工程(纺织技术与贸易、针织工程与贸易、纺织品设计方向)、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20

建筑学

5

应用物理学

10

应用心理学

5

轻化工程(染整工艺与设计、生态纺织化学品、纺织贸易与检测、制浆造纸工程方向)

20

数字媒体技术

10

生物技术

20

工业设计

10

文科

经济与贸易类(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

5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5

广告学

10

传播学

10

四、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n)进行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http://swyt.***.cn

(二)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4年 3月 1日

申请人登录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完成网上缴费(报名费:110元)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三)材料递交: 2014年3月2日前 (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3.身份证复印件;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7.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信,需包含本校2013届高中毕业生数和高考一批上线率,201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数,预期一批上线率,以及所推荐的学生在本校的成绩排名和推荐理由。

五、选拔程序

(一)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按照专家对书面材料评分从高到低,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

(二)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 3月 23日 在本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视报名情况和专业培养需要确定进行笔试或面试,笔试或面试的内容和安排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面试由五位专家独立评价,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三)入围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

六、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4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其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理工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二)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根据入围考生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其中,自选综合科目为A等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各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各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A

 

C及以下

备注

成绩折算计分(∑/1.1)

10

5

不计分

自选综合科目不计分

(三)若分科类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110%,则该科类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其他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本简章同时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地铁:文泽路站(A出口);公交: 支4、K566、K320、K525、K328、K210(夜间)】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 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cn

E-mailzsb@***.cn

 

原标题:2014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4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38浙江院校代码:0008u具有117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u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u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u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u被列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u荣获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u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u设立

2022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第一志愿网络远程综合测试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录取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2〕21号)和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免试专升本招生第一院校志愿的综合素质测试及相关具体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一、综合测试时间、方式、平台、流程和内容(一)综合测试日程安排序号时间具体安排注

2014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材料评审结

我校今年“三位一体”招生计划180人,其中理科150人、文科30人;网报考生2855人,其中理科2319人、文科536人。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我校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依据考生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经专家评审,现将我校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获得综合测试资格考生名单公布如下:书面材料评审规则对符合我校招生

2016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浙江院校代码:0008  u具有119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属高等学府  u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u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u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u被列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u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u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u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为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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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1〕5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理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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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测试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我校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材料评审结果已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时间为3月22日(周日)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1、缴费时间:2015年3月18日―3月20日2、缴费通道:我校“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3、需缴费考生: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材料评审并获得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即网报系统审核

2016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测试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我校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材料评审结果已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时间为3月26日(周六)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1、缴费时间:2016年3月20日―3月23日2、缴费通道:我校“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3、需缴费考生: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材料评审并获得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即网报系统审核

2017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38浙江院校代码:0008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浙江省2017年高招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促进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拓展对不同特长、潜质考生的选拔渠道,现将我校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公布如下:选拔对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学科

2017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测试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我校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材料评审结果已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18日9:00―3月24日13:00网址:http://120.55.84.14/zjlg(“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现场确认获得我校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综合测试。非特长生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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