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温州医科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的校名为温州医科大学(国标代码为10343),上级主管部门是浙江省教育厅。第三条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是一所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热爱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
专业、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备注003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085400电子信息(专业学位)100不区分研究方向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生物医学工程为浙江省一流学科,具有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国家眼视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省临床功能材料与诊疗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省智慧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②201英语(一)或204英语(
专业、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备注001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300不区分研究方向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99西医综合1.基础医学为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2.拥有基础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3.欢迎医学等专业背景考生报考。4.主要研究方向为病理学。5.只招收第一学历为四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温州医科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温州医科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温州医科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温州医科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