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2016-10-27 15:11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 (一)指导思想
  • (二)招生原则
  • 二、组织机构
  •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 (一)招生对象
  • (二)招生人数
  • 四、招生工作程序
  • (一)报名条件
  • 1.符合吉林省2014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 2.符合吉林省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
  • (二)报名办法
  • 1.报名时间
  • 2.报名形式
  •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
  • (三)现场确认
  • 1.确认时间:2014年3月14日。
  •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
  • (四)缴费
  • (五)考试
  • 1.考试内容
  • 2.考试形式:笔试。
  • 3.命题范围
  •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
  •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 1.考试时间
  • 2.考试地点:
  •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
  •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
  •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
  •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
  •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
  •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 (一)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
  • (二)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统一领导
  •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
  • (四)严肃工作纪律

吉林省201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吉林省201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和《吉林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1—2015)》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规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平职业大学、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松原职业技术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14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院校名称

计划数

备注

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270

含中高职衔接、现代学徒制试点270

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000

 

3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

 

4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00

 

5

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420

含对口升学200

6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00

 

7

四平职业大学

420

含对口升学195

8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8

含中高职衔接68

9

松原职业技术学院

315

含对口升学95

合计

4983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14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23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网站报名,或登录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信息网(http://zsb.jledu.gov.cn/)提供的链接网址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专业志愿按专业类别划分,每个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别,不可兼报其他专业类别。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4年3月14日。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公室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学校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20分,总分36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14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14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

报考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在长春市参加考试(由长春市招生办公室帮助选定标准化高考考点,具体考点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报考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平职业大学、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松原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在学校所在地参加考试(由当地市级招生办公室帮助选定标准化高考考点,具体考点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中职毕业生不得参加吉林省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二)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试点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原标题:2014年吉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2014年吉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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