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五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4-06-04 19:49  五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
  •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
  • 第三条学校全称:五邑大学
  •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349
  • 第五条学校地址
  •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
  • 第十条毕业颁证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
  •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
  • 第十五条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录取批次按生源省
  •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
  •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
  •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
  •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
  •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遵循一、二专业志愿按志愿
  •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
  • 第二十二条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
  • 第二十三条 对省招生公室办公示通过的当年
  • 第二十四条作品及外语语种要求
  • 1)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录取要求有绘画基础,入学后加试素描
  • 2)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 第二十五条广东省生源报考我校的高中毕业生
  • 1)文科类、理科类专业
  • 2) 艺术类
  • 第二十六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
  •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
  •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
  •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
  • 1.设立贫困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协助办
  • 2.设立优秀新生特等奖学金20名,每人奖
  • 3.国家奖学金、助学金
  • 4.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奖,
  • 5.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有
  • 6.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五邑大学于2013年5
  •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五邑大学授权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 第十章 附则

2013年五邑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五邑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349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邮编:52902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江门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学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考核合格,达到毕业基本要求,颁发五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信访组,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录取批次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安排在第二批A类录取;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批次为联招第二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具体比例。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学校将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遵循一、二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三至六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该专业额满,再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三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考试成绩均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30%(按四舍五入规则);术科排名前7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术科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分排名前30%(按四舍五入规则)者,若文化分相同,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与社会舞蹈教育)专业属音乐类学校术科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我校单独组织的舞蹈术科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分相同者,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不设单独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文化课与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术科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对省招生公室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公示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作品及外语语种要求

1)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录取要求有绘画基础,入学后加试素描。

2)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广东省生源报考我校的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等级成绩要求:

1)文科类、理科类专业: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 艺术类(美术类或音乐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三门学业水平考试至少分别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环境设计(含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交通工程(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建筑学专业对视力有要求,不招色盲考生;纺织工程、化工类等专业对视力有要求,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史、经管类:4180元/学年;理工类(含金融学专业)、外语类:4730元/学年;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6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含产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与社会舞蹈教育)专业:10000元/学年。按不同建筑标准,住宿费:1400--1500元/学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政策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设立贫困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年高金额为6000元;

2.设立优秀新生特等奖学金20名,每人奖励5000元;设立吕志和优秀新生奖学金25名,每人奖励港币2000元。

3.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年?人。

4.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500元/年?人--600元/年?人不等;设优秀学生干部、个人单项优秀奖学金。

5.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有:伍舜德精神奖学金、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吕志和优秀新生奖学金、冯佩玲女士膳食资助计划助学金、黄炳礼奖/助学金、梁向荣助学金、吴荣治奖学金、陈维湘奖学金、伍忠奖学金、江门市慈善会昌兴关爱基金奖/助学金、江门市慈善会昌兴关爱基金励志补助金、泓善慈善基金助学金、史带奖/助学金、五邑慈善会贫困学生奖学金、广发银行“自强?诚信”奖学金、江门市潮资企业联谊会助学金、湖南商会奖/助学金、龙川商会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奖(助)学金、陈焕年学生发展基金助学金、方波学生发展基金助学金、邦普校园大使邦普奖学金等。

6.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人:司徒玲

监督电话:(0750)3296291

传真:(0750)3681733

电子邮箱:jjjc@***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0-3296265

传真:0750-3296265

电子邮箱:zsb@***.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b.***.cn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五邑大学主楼六楼601室

邮编:529020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五邑大学于2013年5月 14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五邑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五邑大学授权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原标题:2013年五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五邑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五邑大学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设立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广东省较早获得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地方高校,具有接收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资格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现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坚持践行“好学、多思、求实、创新”的校训,秉承“根植侨乡,服务社会,内外合力,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

2022年五邑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2021〕33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

2013年五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3年五邑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

2022年五邑大学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简章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5号),2019年被试点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学生将于2022年进入转段考核阶段,经考核合格、且达到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将转入对口试点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2022年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报名和统一考试将与广东省2022年普通

2022年五邑大学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五邑大学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设立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广东省较早获得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地方高校,具有接收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资格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现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1年学校跻身自然指数全球年轻大学150强(排名79位),国际专利申请进入全球教育机构5

2021年五邑大学山西省普高本科录取公告

1.普通类(文史):录取1人,投档分536分,录取低分536分。2.普通类(理工):录取13人,投档分484分,录取低分484分。

2021年五邑大学河南省普高本科录取公告

1.普通类(文科):录取1人,投档分559分,录取低分559分。2.普通类(理科):录取32人,投档分518分,录取低分518分。

2021年五邑大学重庆市普高本科录取公告

1.艺术类(舞蹈):录取3人;投档分224.65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低分224.65分。2.普通类(历史)(汉语言文学):录取1人,投档分550分,录取低分550分。3.普通类(物理)(汉语言文学):录取1人,投档分536分,录取低分536分。4.普通类(物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录取1人,投档分541分,录取低分541分。5.普通类(物理)(

2021年五邑大学江西省普高本科录取公告

1.艺术类(美术):录取4人;投档分541.79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低分340分。2.艺术类(舞蹈):录取4人;投档分173.52分;按术科分录取,术科录取低分173.52分。3.普通类(理工):录取32人,投档分511分,录取低分511分。

2021年五邑大学湖南省普高本科录取公告

1.普通类(历史)第1组(101):录取1人,投档分543分,录取低分543分。2.普通类(历史)第2组(102):录取1人,投档分512分,录取低分512分。3.普通类(历史)第3组(103):录取1人,投档分522分,录取低分522分。4.普通类(物理)第6组(106):录取17人,投档分523分,录取低分523分。5.普通类(物理)第7组(107):录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