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主管部门为
我校2021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二批次录取工作结束。文史类录取最高分380.分,最低分342.分;理工类录取最高分319.分,最低分303.分。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中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于近日以EMS寄出,请考生注意查收并按规定时间准时报到。祝考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2021年8月16日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主管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哈尔滨远东理工学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学业期满,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二零二零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诚信招生原则,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