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共享杭城深厚的文化底蕴、丰沛的电商资源、完善的公共设施,坐拥小和山优美的自然环境、丰富的教学资源、便利的交通条件。
学院设有财务与会计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和建筑工程系、智能技术系两个直属系,设有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以及中小企业会计研究所、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等9个研究所(中心)等,开设财务会计类、商务贸易类、智能技术类、计算机信息类、经营管理类、建筑工程类、应用语言类等七大类38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教育部认定的骨干专业、省级优势专业,会计、统计与会计核算、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学院拥有一支综合素质优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500余人。
学院教学设施完善,建有独立的实验实训楼、体育馆、风雨操场等教学场所,图书馆现有纸质藏书129.48万册,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基地120个。其中,跨境电商实训基地系教育部认定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电子商务实训基地系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职业教育示范实训基地,跨境电子商务、中小微企业财务与会计、中小微企业服务与管理、中小微企业机器人应用等4个实训基地为省级“十三·五”立项建设的高职教育示范实训基地,工程管理、应用语言、网络信息、公共计算机、多媒体教学等5个为省级实训基地。
学院坚持办学,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内涵建设,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目前与阿里巴巴、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港地铁有限公司、浙江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浙商博物馆等399家行业、企事业单位、协会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杭州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等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与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合作,培养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电子应用技术等专业人才;与梦想小镇企业合作,协同开展创业创新型人才培养。学院已成为浙江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吉利汽车智能制造产教融合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杭州建德(浙西)跨境电商产业园已成为“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示范园区”。
学院办学40年来,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立德树人,崇学尚能,为社会培养培训各类技术技能人才40余万人,多次受到民革中央、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嘉奖,先后被授予“民革全国办学先进集体”、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院奖”、浙江省“优秀民办学校”、浙江省“平安示范校园”、全国“民办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创新奖”、全国“民办高职内涵建设优秀院校”、“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院校”等称号。学院“党员之··÷家”被评为“全省高校示范性党员之家”,学院党委被评为杭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志愿者集体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运会筹办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获“第八届残运会志愿者工作突出贡献奖”和2018年度浙江省“十大公益团队”等。
学院十分重视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注重学生创业精神和职业素养的养成与提升。在每年举办一届“大学生创业技能文化节”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成绩。其中,财会类学生在第四、第五届“用友杯”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计算机类学生在教育部举办的全国ITAT教育工程就业技能大赛中数次荣获一等奖、二等奖,在“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中数次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在第十一届、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中分别获金奖和银奖,在第三届“国青杯”全国高校艺术与设计大赛中获艺术设计组数个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第五届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中,获“兄弟连杯”互联网编程大赛团队一等奖,获“匠心·民族魂”平面设计创新创意大赛个人二等奖、三等奖;商贸类学生在2019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 “互联网+国际贸易综合技能”竞赛中获跨境电商B2C二等奖,在浙江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智慧物流作业方案设计与实施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在全国思想政治理论课2019年暑假实践教学活动中获得口述史类一等奖;管理类学生在全国应用人才浙江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管理案例分析大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经贸类学生在第四届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浙江赛区一等奖,在首届“沃土杯”在杭高校大学生网上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人文类学生在浙江省首届高职高专英语写作大赛中荣获公共英语组特等奖;学院健儿在浙江省第十五届大学生运动会中,田径比赛勇夺4金1银、打破2项大运会纪录,乒乓球比赛获女子乙组团体第二名、女子单打第一名,足球比赛获男子乙组第三名等;校网球队在浙江省第十届大学生网球锦标赛中获乙组女子单打第一名。
学院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创业为导向,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发展道路,突出为民营小微企业服务的办学特色,打造“长征精神”校园文化品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文化素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地方和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序号 | 系(部) | 高职(专科 )专业名称 |
1 | 财务与会计学院 | 会计、统计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投资与理财、证券与期货、互联网金融 |
2 | 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市场开发与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移动商务 |
3 | 管理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 |
4 | 人文学院 | 商务英语 |
5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制作、计算机信息管理 |
6 | 建筑工程系 | 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 资助标准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贷款金额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原县级教育部门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长不超过20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设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资助范围与对象
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本项目所指中西部地区具体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资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申请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④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入学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据2014年11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专任职业教育教师中,高级职称183人,其中正高职称37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07人。
据2014年11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建有财务会计、商务贸易、经营管理、现代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信息等6个浙江省省级合格校内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其中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财务与会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浙江省示范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在2013年浙江高职党建研究会年会论文评选中,学院姬磊同志论文《民办高职院校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实证研究》荣获二等奖;陶元同志论文《以职业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荣获三等奖。
据2014年11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朱静宜、黄华、方正华、周天绮、邵红等教师研究制作并申报的《***项目开发》网络职业教育课程教学软件,韩锦生、薛茹等教师研究制作并申报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会计考试系统》教学软件,荣获2012年度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职业教育技术成果评比三等奖。
据2014年11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张伟东等教师申报的“对模拟公司为载体的工商企业管理专业项目化职业技术教学系统研究”荣获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学会首届优秀高等职业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据2014年11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高职会计专业学生在第四、第五届“用友杯”全国职业院校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高职软件技术专业学生在教育部举办的第五届全国ITAT职业教育工程就业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和组织奖,第三届“蓝桥杯”全国职业院校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高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生在浙江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管理案例分析大赛中荣获高职组团体一等奖;高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在第四届全国商科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国际贸易专业竞赛知识赛浙江赛区中荣获高职组一等奖,在2013年首届“沃土杯”在杭高职院校大学生网上职业技能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高职文秘专业学生在浙江省首届高职高专英语写作技能大赛中荣获公共英语高职组特等奖等等。
2014年11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先后被民革中央授予“民革全国办学先进集体”称号,被中华职业教育社授予第四届“黄炎培优秀职业学校奖”称号,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民办职业学校”称号,被中共浙江省委综治委授予“平安示范校园”称号,被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民办教育协作会授予“民办高职内涵建设优秀院校”称号,被中国商业联合会授予“全国商业服务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称号。学院“党员之家”被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评为“全省高职院校示范性党员之家”,学院党委被评为杭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